党支部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强化纪律意识,提升党员素质。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分享的“党支部2025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方案4篇参考”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党支部2025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方案为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推进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显著提升服务群众的质量与水平,党支部紧密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习教育工作方案。一、目标要求通过扎实有效的学习教育活动,促使全体党员深刻领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实际行动,在村级事务管理以及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中,大力改进工作作风,显著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为本村的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二、学习内容(一)原文研读精心组织党员逐字逐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入领会文件所蕴含的精神实质,精准把握各项具体要求,确保党员对规定内容有清晰、准确的理解。(二)案例剖析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通过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使党员深刻认识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强化其廉洁从政、廉洁用权的意识。(三)党纪法规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明确行为边界和纪律红线,让党员时刻保持敬畏之心,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三、活动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1.召开村党支部专题会议,深入研讨并制定详细的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以及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组织全体党员召开动员大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本村学习教育工作,统一全体党员的思想认识,为学习教育活动的顺利启动奠定坚实基础。(二)学习教育阶段1.集中学习研讨每月定期组织至少一次集中学习活动,由支部书记亲自授课或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深入解读,详细阐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典型案例。每次集中学习后,安排专题讨论环节,党员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实际,畅谈学习体会,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促进相互学习与共同提高。2.个人自学为每位党员发放专门的学习资料,要求党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开展自学,做好学习笔记,并撰写心得体会。党支部定期检查党员的自学情况,加强对党员学习的督促与指导,确保党员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3.警示教育活动每季度精心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发人深省的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让党员直观感受违纪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从而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三)自查自纠阶段1.个人自查全体党员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围绕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深刻的自我反思与检查,认真填写个人问题自查表,如实反映自身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为后续的整改工作奠定基础。2.组织生活会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之间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相互查找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促进党员之间的团结与共同进步。3.问题梳理与整改村党支部对党员自查和组织生活会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汇总,建立详细的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有效整改,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四)总结提升阶段1.个人总结每位党员对整个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全面回顾与总结,认真撰写个人总结报告,重点汇报学习收获、问题整改情况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明确自身的成长与进步,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有益借鉴。2.党支部总结评估村党支部对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全面、客观的总结评估,深入梳理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之处,形成详实的工作总结报告,为今后类似活动的开展提供参考依据。3.总结大会召开总结大会,对在学习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树立榜样典范,激励全体党员积极进取。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巩固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本村落地生根、长期贯彻落实,为本村的持续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支持。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的核心作用。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挂帅、靠前指挥、负总责,全程关注学习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强化督促检查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党员的学习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对于学习不认真、敷衍了事以及整改不到位的党员,要及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确保学习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效果。(三)注重统筹结合将学习教育活动与本村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推进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实现党建工作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2025年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为坚决刹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歪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省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市落实落细落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通知要求,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严明纪律规矩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重点治理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含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下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1.严格公务接待规定: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活动外,公务接待一律严禁公款饮酒,也不得私带酒水饮用。在干部交流、提拔、调整中,严禁用公款安排迎来送往性质的聚餐,严禁用公款送礼。因公出差必须按标准交纳伙食费和住宿费,严禁不交或少交。2.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一般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不得提供香烟、酒。不得将接待费“化整为零”、长期挂账,不得以会议、培训等虚假名义报销或其他经费渠道冲抵、转嫁、隐匿吃喝费用。不得在单位食堂相互吃请或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宴请。3.禁止同城公务宴请:同一城市、同一城镇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宴请、住宿等公务接待。确需安排工作餐的,一律在单位食堂按单位工作人员用餐标准安排。4.杜绝违规接受请吃:不得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活动。不得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二)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1.暂停项目审批:全面暂停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项目建设审批。专项治理期间,全市一律暂停各类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审批(已列入国家规划、有中央专项支持渠道的项目除外)。2.停止项目建设:凡属办公用房项目或变相建设、搭车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包括以房地产、写字楼、“政务中心”“市民中心”等名义变相建设的办公用房),一律停止建设。已审批但未开工或已在建的各类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凡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或建设资金来源违规(包括挪用专项资金、违规举债、集资、摊派、接受赞助或捐赠、施工方垫资、PPP、民间投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开发等模式建设)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未按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或权限审批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3.暂停搬迁使用:以“政务中心”“市民中心”等名义建设的各类用房一律不得作为办公用房使用,已搬入的一律限期腾退。对已建成未搬迁的办公用房(含变相建设和搭车建设)、各类技术业务用房,一律暂停搬迁。4.整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虚假整改,不得以“只加桌子不加人”或临时隔断应付检查等弄虚作假方式搞整改。(三)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1.严禁违规收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得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不得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收受红包礼金。2.严禁违规送礼:不得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得用公款送礼或以各种名义使用公款报销、冲抵送礼费用。不得用公款送土特产。3.杜绝“收多交少”:对送红包礼金的人要严肃批评;拒收不了的要及时上交组织并报告送礼人情况,绝不能以廉政账户当“挡箭牌”,不得“收多交少”。(四)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1.禁止自设名目发放津补贴:不得自行新设项目或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补贴或福利。不得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2.规范发放值班费:不得将值班费发放范围由值班人员扩大为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普遍发放。不得超标准发放值班费。3.严格考务费发放:不得超过规定范围、标准发放考务费用。二、严肃自查整改(一)全面自查4月30日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一次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回头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以上述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面必须达到100%。对每一张公务接待票据、每一间办公用房、每一笔红包礼金,都要逐一清理核实,严格标准,动真碰硬,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二)立行立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处理。对违规公款吃喝的,必须自问题发现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将相关费用追缴到位,并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对超标准的办公用房,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必须在一个星期内整改到位;整改应采取“以大换小”“人员调配”“整合办公”等方式为主,不能简单进行“工程隔离”,严防造成新的浪费。对已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之前未上交的,必须在一个星期内按规定上交,如实登记并报告送礼人情况。对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值班费、考务费等,必须在一个星期内清退到位,并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三)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活动由市纪委市监委、市作风办牵头组织,根据全市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全面部署监督检查工作。联合市财政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市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对我市各单位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联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等单位对我市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及津补贴发放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及乡镇纪委集中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市委巡察办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巡察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监督检查无盲区、全覆盖。三、严格推进落实(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作为检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是否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做到令行禁止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和试金石。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专项治理抓细抓实抓到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上率下,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决不能置身事外,当看客、作壁上观。(二)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进行,由市纪委、市监委牵头组织实施。市专项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治办”)设在市作风办。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积极配合市专治办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相应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成立专治办。各级专治办要认真履职,对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加强督导检查。自查结束后,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要详细造册并附说明,报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于5月1日17:00前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