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关于干部考察过程中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机制的调研报告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县委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和民主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升了决策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以下由公文包网友为您分享的范文资料,供您参考学习之用。

县委关于干部考察过程中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机制的调研报告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是党中央、省委、市委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成果。《干部任用暂行条例》和《干部任用条例》颁发后,进一步规范了干部的选任程序,为选拔优秀干部提供了制度保证。一、我县干部民主测评与民主推荐工作的现状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遵循规定程序行事,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工作有了很大的改进,促进了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如在每年的年度工作考核中,我县严格通过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形式,对各乡镇(场)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民主推荐科级后备干部;在每次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均先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充分发扬了民主,体现了群众公认原则,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存在问题及原因(一)测评推荐范围不够。参与测评推荐人员范围不够广,代表性不够,范围较窄,不能覆盖干部的工作、生活和社交圈,不能全面反映干部的实际表现。在对乡镇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推荐时,参与人员仅局限于乡镇在职干部和各村书记、主任,没有群众代表;县直单位的测评推荐中,参与人员基本上局限于本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最知情的干部、群众难以参加,使测评推荐的民主性打了折扣。(二)测评推荐认识不够。有的领导干部不能正确认识民主测评和推荐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事先确定好的人选推荐选拔干部,使民主测评走了过场,群众推荐成了摆设,从根本上违背了民主测评和推荐的初衷。也有一些群众不能正确认识参与干部选任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及自己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享有的民主权利,抱着与己无关的态度,感情用事,根据个人好恶进行测评和推荐,降低了民主测评和推荐的客观公正性。一些干部在民主测评推荐时,往往考虑的是同学、同事、同乡等关系密切的人,甚至搞小动作、拉关系,投人情票、关系票、感情票,不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三)测评推荐反馈不够。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反馈机制,很多时候群众只知参与测评、推荐的过程而不知结果,被测评者也不知自己在干部群众中的声誉如何,不能及时改正缺点,发扬优点。有的以民主测评结果简单代替干部考核、考察综合评价结果。对民主测评和推荐结果没有考虑部门大小,参与人数多少予以区别对待,而是统一按测评人数一定百分比为界线,这也有失公正。民主测评推荐工作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其原因比较复杂,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测评推荐者民主意识不强。一些干部群众功利心理严重,在选人用人方面缺乏政治责任感,不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去推荐干部,而是以个人利益为重,部分参与者明知推荐或测评者有严重缺陷与重大问题,却依旧力荐对己有利之人,而对己不利者则不予推荐。二是测评推荐结果不能在适当范围公开。目前,民主测评推荐结果是保密的,一般只有考察组成员与县委主要领导知道,参加测评推荐的干部群众及测评对象并不知道。因此有些干部群众认为,既然测评和推荐结果不公开,那么干部选拔任用是组织上早已定好了的事,民主测评推荐只是走形式,参不参加都一样,作用不大。三是存在不良社会风气。近年来,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侵蚀干部人事工作,在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中出现了“拉票”、投“人情票”的现象,使《条例》中的“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无法得到真正体现。有的干部事先便找路子、托关系、打招呼,甚至请客送礼,从而使测评推荐结果往往失真。三、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对策建议(一)合理确定测评推荐参与人员的范围。科学、严谨地确定民主测评推荐的参与人员范围,是确保测评结果真实、客观、全面的基础性环节。其核心原则在于必须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知情性以及差异性,力求覆盖各相关层面,汇聚多方意见,真实反映测评对象的履职情况与群众基础。具体而言,在民主测评推荐乡镇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时,参与人员范围应当全面覆盖:所有在职在编的机关干部职工,确保内部视角的完整性;各站所的主要负责人,体现业务条线的评价;辖区内所有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作为基层治理的直接关联方。此外,为拓宽民意渠道,增强社会监督力度,还必须包含一定比例的县级及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特别是本乡镇选区代表)以及经推选产生的群众代表。群众代表的选择应注重其与乡镇公共事务的联系度及公认度。对于民主测评推荐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其参与人员构成应更具层次性和关联性:本单位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是基本主体;邀请部分具有代表性的离退休老同志代表,能提供历史经验和长远视角;纳入受该工作部门直接业务领导或工作指导的下级单位(或科室、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以反映纵向管理效能;同时,为体现部门工作的外部影响和服务对象评价,还应涵盖与该单位职能行使、公共服务或政策落实密切相关的社会各界有关人员代表。此类代表可包括主要服务对象、业务协作频繁的单位代表、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或资深成员,以及部分关心该领域发展的专业人士等。在具体操作中,各单位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上述原则框架,精准界定并合理确定各类参与人员的具体人选和比例,确保参与结构既能满足测评要求,又具备现实可操作性,最终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坚实可靠的民意支撑和客观依据。(二)建立测评推荐结果反馈机制。在每次测评推荐后,应及时将测评结果按一定程序和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向所有参加测评人员及测评对象反馈,这样,有助于提高参与测评推荐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也有助于测评对象正确认识自己,及时改正不足。这样,县委在选拔调整干部时,就能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选人用人就会更注重群众公认,更注重德才兼备;广大干部群众也会因此提高对县委的信任与尊重,增强参与干部选任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同时,对被推荐者也会起到很好的激励与导向作用。(三)加强对测评推荐全过程的监督约束。要建立健全测评推荐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监督员队伍,对涉及测评推荐工作中的举报、申诉,应及时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有效防止测评对象“拉票”和参加测评推荐人员“串票”的行为。参加统计、汇总测评推荐表的工作人员至少应有两人,并要在汇总表上签名,确保汇总情况准确无误。

1 / 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gongwenbao.net 公文包.

备案号:赣ICP备18015867号-9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