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强调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治理与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如何实现这些目标?以下由公文包网友为您分享的范文资料,供您参考学习之用。
“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一、前言区是市“双核驱动”战略城区“一核”重要板块,是新区建设主战场、打造现代新城都市中心的主承载地,也是城市人居生活环境维护区和东南生态安全屏障区,承担了市中心城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以及长江中下游水环境调节等重要生态功能。“十四五”期间,区委区政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加快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领导全区全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成绩显著。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项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长江大保护专项战役取得阶段性成效,各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基本完成“十四五”环保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二个五年规划期,是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起步期,也是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的关键时期。同时,“十五五”时期是机构改革后,全面推进全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时期,也是为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奠定基础的重要时期。《市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十五五”时期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编制相关规划和制订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科学编制《规划》,统筹谋划全区“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对于实现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城市高品质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实现“美丽伍家”远景目标的现实要求。二、规划背景(一)“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十四五”时期,区委区政府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倡导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在全区积极营造生态环保氛围,高位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中。全区狠抓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长江大保护专项战役,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度,通过各级政府、部门“齐抓共管”,初步构建了覆盖全区的环境治理体系。过去五年是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最显著、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地增强。1、主要工作成就(1)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我区2015年PM10、PM2.5年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三项指标分别为122mg/m3、78mg/m3、63.0%,2017年4月三项指标全省县域排名倒数第一,被全省通报批评。2017年、2018年完成考核任务,获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突出贡献奖。2025年三项指标为55mg/m3、43mg/m3、83.9%,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54.9%、44.9%,提升20.9%,改善幅度位居城区前列。柏临河猫子咀断面水质2015年达标率为0(水质目标为IV类),2016年达标率为8.33%,2017-2018年达标率分别为84.21%、85.71%,多年来实现年终考核达标。2025年区纳入市考核的跨界断面(长江公路大桥断面、运河万寿桥断面、柏临河猫子咀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为85.2%,较2016年的52.78%提升32.42%,其中长江公路大桥断面水质年均值为Ⅱ类,达标率为100%(水质目标为Ⅲ类)。(2)生态保护修复扎实推进高位推进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拆除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内经营码头10处,规范提升公务执法、公益服务码头12处;深入开展“散乱污”专项整治,共整治“散乱污”企业276家;大力推行“河长制”、“山长制”向小微水体和山体延伸,持续推进长江岸线复绿和城区山体生态修复,修复山体面积600亩,复绿长江岸线2.73公里;清理柏临河伍家乡段河滩违规种植3万余平方米,绿化面积5.5万平方米,覆绿河道共3.2公里。(3)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扎实开展长江溢流口、入河排污口溯源调查,新老城区、运河、柏临河沿线新建截污管网38.8公里,运河、柏临河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深入开展“清废行动”,共整改固废点13个,其中3个涉及危险废物;全面落实“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如期完成厕所革命,新增生活垃圾分类小区220个、网点612个,修建6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站,新建污水管网7.6公里。(4)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面落实我区先后4次迎接中央、省环保督察和督察“回头看”,根据历次督察反馈意见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45个,截至目前整改销号42个,涉及区级层面问题全部完成销号,剩余3个按全市进度序时推进整改。(5)环境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十四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主导和推动下,通过建立和健全考核机制、问责机制、联防联控机制等各项生态环保工作机制,在全区范围内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区政府每年与各街乡政府签订了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生态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对象及考核办法;制定了《区生态环境保护问责办法》,推动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通过区直部门联动、市直部门沟通协调,实现了部门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通过在街乡成立环保站、社区(村)落实环保管理人员,强化了属地监督。(6)生态环保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中,我区成立了污普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宣传培训,认真开展普查对象清查、入户调查、质量核查阶段各项工作,加强全过程管控,确保了普查数据质量,高质量完成辖区内污染源普查工作,2025年区污普办被评为国家污染源普查先进单位。通过污染源普查,摸清了辖区内污染源底数,为全区生态环保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打下了坚实基础。(7)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我区严格落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和《区大气污染防治应急联动工作方案》,加强重污染天气巡查督查,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认真做好应对工作。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医疗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监管安全保障、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和应急监测、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监管服务等各项环境管理工作,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城镇污水处理厂、医疗观察点疫情防控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应急防护物资、污染防治原材料和消杀物资的调配、运输,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积极开展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完成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初步建成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体系,加强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十四五”期间,无重大环境事件发生。(8)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稳步推进通过“四绿”创建等活动,有序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强化区、乡(街道)和村(社区)各层面生态创建工作的开展,生态建设成果日益显现。截至2025年底辖区内已创建2个市级生态街(乡)、19个市级生态村(社区)、5个省级生态村,2个省级绿色社区、8个市级绿色社区。2、主要工作亮点一是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高位推进生态环保工作。通过区委区政府大力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区营造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浓厚氛围,构建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建立立体化治污组织架构,全区形成了推动生态环保工作的合力,形成了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深化源头管控,推动绿色发展。深入贯彻国家生态环保政策,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实施“腾笼换鸟”。通过对共联滨江片区、城东大道和花艳等片区“散乱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有效实现了产业转型、城市升级。在结构性减排的同时,为未来全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用地布局腾出了绿色发展空间。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开展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创新划定大气污染防治严控区,通过细化工作任务和量化治理标准,开展7项专项管控推行精准治霾,获得了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突出贡献奖;在柏临河流域(后河)、花艳、董家冲排洪沟、龙盘湖、长江等入河排口溯源摸排基础上,实施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截污、提升泵站等工程,增强了运河和柏临河污染综合治理的针对性;集中整治区内危险废物、固体废物,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完成新洋丰磷石膏库水土环境调查、柏临河和龙盘湖水污染调查,进行污染源解析,为精准治污提供技术支撑。四是创新工作方式,夯实环保基础工作。街乡成立了环保站,社区村落实了环保管理人员,建立了全覆盖的环保工作体系;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中,构建四级普查联动体系和五级质控审签机制,形成了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档案管理工作模式,有效保障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3、获得的重大荣誉2016年,区环保局被评为全市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和2018年,区被评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区;2019年,区环保局获得2014-2018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奖;2025年,区污普办被评为国家污染源普查先进单位。4、“十四五”规划中有关指标完成情况“十四五”环保规划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生态空间指标、环境质量指标、污染控制指标、生态保护指标、环境风险指标等5大类共21项指标。根据2025年统计数据分析,具体完成情况详见表1。表1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指标体系完成情况类别序号指标名称单位2025年规划指标2025年属性完成情况生态空间1生态保护红线一划定并严格遵守市环境总规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并严格遵守市环境总规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约束性完成2规划环评执行率%100100约束性完成环境质量3环境空气质量质量改善目标一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提高且达到考核要求约束性完成优良天数比例%≥8383.9严重污染天数一基本消除无4地表水环境质量质量改善目标一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提高且达到考核要求约束性完成劣V类水体一基本消除基本消除5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保持稳定未统计预期性6土壤环境质量一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约束性完成污染控制7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一达到考核要求达到考核要求约束性完成8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100约束性完成9城镇污水处理率%≥9397约束性完成1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100约束性完成11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90100预期性完成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9010012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100100约束性完成13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100100约束性完成环境风险14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100约束性完成15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一建立建立预期性完成16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一不发生未发生约束性完成生态保护17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4532.01约束性未完成18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一执行已执行预期性完成外来物种入侵一不明显不明显19长江干流自然岸线保有率%≥80未统计预期性2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1516预期性完成21水土流失治理率%≥65100预期性完成*该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指标,GB/T14848-2017已删除该指标,故未统计。指标体系中约束型指标共14项,统计了14项,完成13项,1项未完成。预期型指标共7项,统计了5项,完成5项,2项未统计。未完成的约束性指标为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该指标在“十四五”规划编制时,参照《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体系》制定,未完成的主要原因为指标修订和指标值设置不合理:(1)最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已删除该项指标,新增自然生态空间指标(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指标值为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2)《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体系》中,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指标值按地形分为三类,分别为山区(≥45%)、丘陵(≥30%)、平原(≥20%),而区所处地区并非山区,“十四五”规划中设置为≥45%不准确。(二)“十五五”生态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1、机遇与挑战(1)面临的机遇从国家、省级层面看,一是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制定、修订完善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特别是“十五五”期间,长江保护法及配套政策的实施,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