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期间将重点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促进老龄事业全面发展。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十五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范例,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十五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第一章总则一、期限和范围本规划适用的期限为2021—2025年,规划范围为青阳县全域。二、编制依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2019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安徽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皖民生办〔2016〕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快发展智慧养老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19〕20号)《安徽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池政〔2015〕4号)《池州市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办法(试行)》(池政秘〔2018〕247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池政办秘〔2018〕115号)《池州市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池州行动方案(2020-2025年)》(2020年5月)《池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2019—2020年)》(池办秘〔2019〕87号)《池州市关于加快发展智慧养老的实施意见》(池政办〔2019〕37号)《关于丰富农村特困供养机构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老有所乐的指导意见》(池民福〔2019〕135号)《关于池州市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实施意见》(池政办〔2018〕31号)《池州市城乡经济困难家庭失能、失智、空巢(留守)高龄等老年人服务清单》(池民福〔2018〕142号)《池州市农村五保供养及农村敬老院运行维护实施办法》(池民福〔2016〕47号)《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8〕23号)《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青政办〔2018〕22号)《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阳县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政秘〔2019〕12号)《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政办〔2018〕32号)《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青政办秘〔2018〕155号)《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3号)《中共青阳县委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意见》(青发〔2016〕17号)三、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协调发展,医养康养相结合,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体系,加快融入长三角养老一体化,推进旅居康养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切实满足青阳县境内外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四、发展目标积极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康养产业蓬勃发展”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造1-2家100张床位以上的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供养服务设施,护理型床位不低于55%。鼓励和支持社会新办养老机构2-3家。发展医养结合机构1-2家。到2025年底,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全面完成11个乡镇敬老院新建、扩建、改造升级,全县所有敬老院达到2星级以上标准。将蓉城镇敬老院打造成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形成与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互助养老点相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全面完成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标准,老旧小区采取整合资源、原地重建、改变用途、政府购买、置换租赁等多种方式,“标配”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平台建设,加快融入长三角养老一体化智慧平台。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互相内设养老或医疗服务。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探访与关爱服务制度,推广形式多样的互助养老模式。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养老服务的经费投入,稳步提升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2025年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100%。推进老年自治组织、志愿者组织建设。大力引进长三角区域优质资本和成熟企业,共同开发建设一批重点旅居康养项目,推进康养产业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推进3-4个康养小镇、5-6个康养社区项目建设,建设300张旅居养老床位。表1青阳县“十四五”养老事业重点项目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建设要求县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供养服务设施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拥有100张床位的照护中心,实现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配备相应医疗机构、餐厅、文化体育休闲设施等,同步建设智慧化服务系统项目规划为新建,建筑面积5000m²,计划总投资1750万元,建设单位:青阳县民政局乡镇敬老院提升改造已建敬老院升级改造包括养老设施配置、功能改造、安全设施改造、附属设施建设改造等,达到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办法》二星级以上标准全县建设11处,总建筑面积33565m²,计划总投资10263万元,建设单位:各乡镇政府社区配建物业养老服务设施督查项目督查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和已建成养老服务设施登记移交、有效利用等情况2021年底前督查完毕,2022年底整改完毕第二章“十三五”时期养老服务业发展状况近年来,随着生育率下降和人口迁移等因素影响,青阳县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截至2020年底,全县总人口27.6万,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5.8万人,人口老龄化率达到21%。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7135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中残疾或者失能达到3000人,留守、空巢或独居老年人近千人,特困供养人员2235人,城乡低保老年人3300人。目前全县养老机构共15家,其中农村敬老院12家,民办养老机构3家,总床位1871张,已入住917人。“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心和重视,我县初步建立了符合本县实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一、初步构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期间,我县先后出台了《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青阳县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青阳县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青阳县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扎实推进三级养老中心(站)建设,全面建成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个、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1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7个。扎实开展池州市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持续提升。二、兜底性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我县不断提升困难老年人补助补贴水平,一是提高特困老年人供养补助水平,特困供养对象标准统一提升到7290元/年,同时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按照不同标准发放护理补贴。“十三五”累计发放特困补助4796.706万元,护理补贴185.61万元,充分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二是建立高龄津贴普惠制度,累计为全县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32391人次1241.766万元。三是完善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累计发放2313人次226.752万元。四是建立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建立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登记联系制度、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制度,并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十三五”期间,我县加强对公办养老机构升级改造,制定了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投入800万元对12所农村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争取项目资金388万元对庙前、蓉城、乔木敬老院新建扩建护理专区,改造100余间,新增护理型床位150张;投入650万元落实敬老院消防达标改造,投入100万元安装床头呼叫器1500套,乡镇敬老院的升级改造率已达到100%;投入80万元推进医养融合,采购专业护理床240张,标准化医务室全覆盖。同时还开展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等专项检查督查活动。城乡养老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全面提升我县基本养老服务水平奠定了基础。四、社会化养老机制逐步建立“十三五”期间,我县大力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积极吸引社会资本3500余万元建成城西医养康复中心、康乐养老院、中山医院星福康养中心等3家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床位230张。同时落实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与运营机制改革,推行公建民营改革措施,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开展多元化养老服务;落实养老机构运行维护补贴,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化解养老机构管理和运营风险。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行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养老机构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主动融入长三角养老一体化,推动养老产业与旅游休闲、绿色生态融合,培养了一批旅居康养示范项目,全县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五、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全县12所敬老院均设有医疗护理室,由所在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签订协议,建立医疗服务联系制度,定期派驻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开展诊疗、健康管理服务活动。落实补贴政策和资金,支持民营资本投资兴办医养结合型养老院,在准入、土地、融资以及水电气热等方面与公立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有步骤、有规划地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城西医养康复中心是池州最早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集医疗、护理、康复、养老及安宁疗护为一体,目前累计完成投资超过1500万元,成功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成为池州市医养结合的亮点。总投资6000万元的义龙医养综合体2020年末已建成,正在办理消防备案,将为全县医养结合发展注入新活力。第三章“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面临的环境一、我县人口老龄化趋势进一步加深我县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等仍有不少短板。在此背景下,人口老龄化和“未富先老”问题十分突出。截至2020年底,我县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8万人,占总人口的21%;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26%。当前,农村人口外流和农村空心化造成了养老保障供给主体逐渐从家庭转向社会,城乡高龄老年人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快速增长,但养老设施与服务供给数量短缺、结构失衡,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二、全社会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党和国家对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高度重视,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为我县“十四五”时期养老事业发展和产业创新指明了方向。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推进,池州市正在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青阳县作为池州经济发展基础最好的县,立足生态本底、良好的文化旅游和区位交通优势,正在奋力崛起,全面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这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我县养老服务仍面临严峻挑战但是,由于老龄化速度快、养老基础薄弱等原因,我县养老服务业仍然存在一些困难与不足。一是养老服务供给总量不足。近年来,虽然政府在养老事业方面的投入力度逐年加大,但养老的制度性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彩票公益金资助和社会捐助较少,投入力度与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民办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多数机构经营困难,护理人员严重不足,医养结合程度不高,居家养老服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