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讲话]在全市出租汽车行业运营秩序专项整治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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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运营秩序,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乘客权益,确保市场稳定,如何有效实施?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领导讲话]在全市出租汽车行业运营秩序专项整治会议上的讲话”,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有所用途!

在全市出租汽车行业运营秩序专项整治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出租汽车行业运营秩序专项整治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的工作部署,分析当前我市出租汽车(网约车)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为期100天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压实责任,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优质的出行服务。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交通运输局局长,全市出租汽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和乘客代表。刚才,*区交通运输局、*县人民政府、市出租汽车协会、*网约车平台公司作了汇报发言,既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工作打算,讲得都很实在、很有针对性,我都同意,大家一定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我再讲几点意见。一、深刻认识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出租汽车(包括网约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城市形象的“流动窗口”,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在保障出行、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行业快速发展,各类问题也逐渐凸显,不仅影响了群众出行体验,也损害了城市文明形象。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既是回应群众关切的民生工程,也是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一)维护城市形象的必然要求。城市形象是城市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而出租汽车行业作为城市的“移动名片”,其服务质量和运营秩序直接影响着外来游客和市民对城市的第一印象。据统计,2024年我市接待外来游客万人次,其中通过出租汽车(网约车)出行的占比达%。去年,市文旅部门收到的游客投诉中,涉及出租汽车行业的有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主要集中在绕路宰客、拒载挑客、车内环境脏乱等方面。比如,有外地游客反映,在火车站搭乘出租汽车前往景区时,驾驶员不打表一口价索要元,比正常费用高出近*倍,这一事件经网络曝光后,对我市旅游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开展专项整治,就是要通过规范运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让出租汽车行业成为展示我市文明风貌的“亮丽窗口”,而不是损害城市形象的“短板弱项”。(二)保障群众利益的迫切需要。出租汽车是群众出行的重要选择,其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从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数据来看,2024年全市共受理出租汽车行业投诉件,同比2023年增长%,其中违规收费件、甩客拒载件、网约车无证经营件、驾驶员服务态度恶劣件。仅今年1—4月,投诉量就达到件,平均每天超过件。有市民反映,在街道搭乘网约车时,因驾驶员未按导航行驶导致绕路,多支付费用元,投诉后平台处理拖沓,半个月才给予回复。更有甚者,*区曾发生一起网约车驾驶员因乘客提出合理路线建议而恶意报复,故意在拥堵路段停留的事件,引发群众强烈不满。这些问题不仅侵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群众对交通运输服务的信任。开展专项整治,就是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让群众出行更放心、更舒心、更安心。(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当前,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巡游出租汽车与网约车并存发展,但也面临着不少矛盾和挑战。从行业数据来看,全市现有巡游出租汽车辆,从业人员人;网约车平台*家,注册车辆辆,实际运营车辆*辆,其中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黑车”约辆,占比达*%。由于部分网约车平台为抢占市场份额,降低准入门槛,导致大量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涌入市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运营秩序,也引发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强烈不满,近年来先后发生*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集体上访事件。同时,部分出租汽车企业管理松散,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不到位,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行业整体竞争力不强。开展专项整治,就是要通过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监管机制、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推动形成巡游出租汽车与网约车良性竞争、协同发展的格局,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全面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发力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此次“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8月25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行业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从严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净化市场运营环境。非法营运是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的“顽疾”,必须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予以打击。一是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市交通运输局要联合市公安局,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景区等重点区域设立执法卡点,实行“定点值守+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检查频次和力度。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精准研判非法营运车辆的活动规律,开展针对性执法行动。2024年,全市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辆,其中“克隆出租车”辆,未取得许可的网约车辆。今年以来,已查处非法营运车辆*辆,但与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差距。下一步,要力争在专项整治期间查处非法营运车辆不少于辆,其中网约车“黑车”辆以上,形成“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二是强化源头监管。市交通运输局要督促网约车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平台内注册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全面排查,清退不合规车辆*辆、不合规驾驶员*人,确保到6月底平台车辆合规率达到*%以上,到8月底达到*%以上。对拒不落实清退要求的平台,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直至暂停或吊销相关许可。三是完善举报奖励机制。要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提供有效线索并查实的举报人给予元至元的奖励,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专项整治期间,力争通过群众举报查处非法营运案件起以上,占总查处量的%。(二)着力规范经营服务行为,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服务质量是出租汽车行业的生命线,必须从细节入手,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一是严查驾驶员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巡游出租汽车不打表、乱收费、甩客、拒载、故意绕路等行为,以及网约车驾驶员接单后随意取消订单、线下交易、泄露乘客信息等问题。2024年,全市共查处巡游出租汽车违规收费行为起,罚款总额万元;网约车驾驶员违规取消订单起,对相关驾驶员进行了停运培训。专项整治期间,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查实的违规行为,除依法处罚外,还要纳入驾驶员信用档案,实行“红黑榜”制度,对连续3次登上“黑榜”的驾驶员,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二是加强车容车貌管理。出租汽车企业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和维护保养,确保车内环境整洁、设施完好。市交通运输局要组织开展车容车貌专项检查,对车身脏乱、车内有异味、座套不洁的车辆,责令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运营。专项整治期间,要确保车容车貌合格率达到%以上,群众对车容车貌的满意度提升个百分点。三是强化驾驶员培训教育。各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要每月组织不少于小时的驾驶员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应急处置等。市交通运输局要随机抽查培训情况,对培训走过场、弄虚作假的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重新组织培训。专项整治期间,要确保驾驶员培训覆盖率达到*%,考核合格率达到*%。(三)加强重点区域综合治理,打造示范窗口形象。“三站一场”等重点区域是城市的门户,其出租汽车运营秩序直接影响城市形象,必须重点整治、打造示范。一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参与,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设立联合执法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三站一场”区域共发生出租汽车投诉件,占全市投诉总量的%;今年1—4月投诉件,占比*%。专项整治期间,要力争将该区域投诉量下降*%以上,基本杜绝宰客、拒载等恶性事件。二是优化运营管理流程。在“三站一场”设置出租汽车专用通道和候客区,安装智能监控系统,对车辆进出和载客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同时,增加引导标识,方便乘客有序乘车。机场已试点推行出租汽车“排队叫号”系统,运行以来投诉量下降了%,要在其他重点区域逐步推广这一做法。三是加强周边环境整治。市城市管理局要加大对“三站一场”周边非法揽客、占道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清理违规摊点*个,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为出租汽车运营创造良好环境。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扎实成效专项整治行动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一是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要参照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做好行业监管、执法检查等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执法现场秩序,打击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查处出租汽车驾驶员酒驾、毒驾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查处出租汽车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市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问题频发、引发重大负面舆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专项整治期间,计划开展次专项督查,印发督查通报*期。(二)加强宣传引导工作,营造浓厚整治氛围。一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市电视台要开设“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专栏,每周播*期专题节目;市日报社要每周刊发*篇深度报道,营造“人人关心整治、人人支持整治”的良好氛围。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网络舆情,要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不实信息扩散。专项整治期间,要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安排专人24小时监测网络舆情,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三是开展行业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文明驾驶员”“优质服务车”评选活动,评选出“文明驾驶员”*名、“优质服务车”*辆,给予表彰奖励,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激发行业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工作成果。一是建立健全法规制度。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办法》《网约车平台监管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企业、驾驶员、监管部门的权利和义务,为行业监管提供法治保障。二是推进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整合交通运输、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管数据,建立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对出租汽车运营全过程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平台建成后,可实时监测出租汽车的行驶轨迹、接单情况、投诉处理等信息,为精准执法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将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档案,与企业经营许可、驾驶员从业资格挂钩,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政策扶持、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和驾驶员,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四)强化督导考核评价,确保整治落地见效。一是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专项整治考核评价办法,从组织领导、执法力度、问题整改、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设置考核指标,对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二是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了解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建议。专项整治初期、中期、末期各开展*次满意度测评,目标是使群众满意度从初期的%提升到末期的*%以上。三是组织工作总结验收。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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