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对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确保价格透明合理,杜绝乱收费现象,提升患者满意度,检查结果如何?下面网友分享多篇相关内容供您参考学习,希望有您喜欢的。
规范医疗收费行为自查报告(4篇)规范医疗收费行为自查报告篇1为全面推进卫生院内部价格管理工作,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和医药收费工作的通知》及廊坊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和医药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开展了价格管理和收费工作自查自纠,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为加强我院药品诊疗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药品诊疗项目价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我院内部价格管理工作能够很好的落实。二、规范医疗服务项目目前我卫生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严格按照河北省医院收费标准执行,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涵、价格规定收取费用,没有发现少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也没有出现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提供服务等行为或现象。三、规范医药价格公示。我院按照规定将主要的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容、价格,以及主要药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通过门诊大楼一楼候诊厅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方便群众知晓各种情况。四、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我院销售的药品严格按照河北省基本药物目录网上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无价外加价等变相提高加价率行为。五、我院不自制药品、制剂,不设血制品医疗服务项目,不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六、严格执行费用清单制度我院实行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单制度,按照统一的《住院病人费用明细清单格式》格式,每日向病人或家属提供。七、规范医院内部价格管理。我院制订了收、退费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岗位责任制等内容价格管理工作制度,且建立病人投诉处理机制,分别在门诊楼一楼候诊厅和住院部一楼设立了投诉意见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并每个星期查看投诉意见箱、意见簿内容,认真受理和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核实、有处理、有反馈,做到有拆必查,有责必究,发现问题能及时整改。规范医疗收费行为自查报告篇2一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按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为就医患者提供了规范、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我院自建院以来,一直提倡优质服务,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各项医保法律法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在醒目位置悬挂医疗保险定点标识牌;在医疗保险局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就,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及组织机构,成立了以为组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指定为专职管理人员;同时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和措施;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制度、住院流程、医疗保险工作制度、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门诊制度;公布投诉电话、医保就医流程和各项收费标准,并在年初做好年度计划和年终做好年度工作总结;高度重视上级领导部门组织的各项医保会议,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早退,认真对待医保局布置的各项任务,并按时报送各项数据、报表。二、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方面一是入院方面,严格对入院人员进行仔细的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顶替现象,住院期间主动核实是否存在挂床住院现象,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二是针对病情,做出合理的诊疗方案,充分为患者考虑,不延长或缩短患者的住院时间,不分解服务次数,不分解收费,出院带药按照规定剂量执行。三是在特殊检查治疗方面,我院要求医生要针对不同病人的不同病情,做出合理的诊疗方案,如有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需认真、仔细、真实填写申请单,并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不得出现违规和乱收费现象。四是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严格执行药品目录的规定范围不擅自扩大或缩小药品的使用范围,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要征求参保人员同意。三、履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及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情况我院在日常管理方面,一直本着对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宗旨,方便参保人员和患者就医;平时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责任制度及各项责任制度,强调病历诊断记录完整,对医生开出的处方和病历有专职人员进行整理归档;定期组织医生进行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做到对病人负责从病人角度出发,不滥检查、滥用药,针对病人病情,进行合理检查治疗、合理用药;对就诊人员进行仔细的身份验证,杜绝冒名顶替就诊现象;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对病人提供费用明细清单。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在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方面,一是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责任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二是各种单据填写完整、清楚、真实、准确,医嘱及各项检查、收费记录完整、清楚无涂改,并向病人提供住院费用清单,认真执行自愿项目告知制度,做到不强迫。三是严格按照医疗保险标准,将个人负担费用严格控制在30%以内,超医保范围的费用严格控制在15%内。同时也关注本院职工的医疗保险情况,按时按量给本院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及各种保险,从未发生拖欠情况。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严把关,认真总结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认真处理好机制与服务的关系,规范各项流程,努力更多更好地为患者及参保人员服务,力争把我院的医保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为全市医保工作顺利开展做出贡献。规范医疗收费行为自查报告篇3民营医院自查报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代表最广大农民利益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将会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梁山楚桥医院作为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在市、县新农合办公室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部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各项标准,努力为广大参保农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一、建立健全了合作医疗管理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市、县卫生局的安排,我院及时成立了合作医疗办公室,由院长具体负责,办公室由五名同志组成,职能明确,职责落实。随着合作医疗业务的逐步扩大,我们将及时增加办公室工作人员,以保证合作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建立健全了我院的合作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项目、用药范围、收费标准三公开。对医护人员、有关的财务人员进行了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和宣传,使有关人员能够正确理解执行上级各项决议、文件、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能够随时积极配合合作医疗机构的检查。二、严格执行入院、出院标准及有关规定医院将“合作医疗住院限价病种目录”印发至各临床科室,要求各位临床医师严格按照住院收治标准收治病人。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各科室及各临床医师决不允许推诿危重病病人。加入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后,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决不会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收入住院,不得冒名住院或挂名住院。同时也决不能对参保人分解住院或对不应该出院的病人诱导、强制出院,根据病情需要,病人确需转诊时,应按照相关条件,填写转诊书,手续完备,严格控制转诊率。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努力确保出、入院诊断符合率在95以上,并控制因同一疾病二次住院在15天以上。三、药品、特殊诊疗、服务设施的管理严格执行合作医疗的药品、诊疗项目以及服务设施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物价部门的物价政策,确保向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无假药、劣药;对于报销范围内的同类药品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选择疗效好、价格低的品种。门诊病人取药时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的原则给药。严格掌握各类特殊诊疗及药品使用的适应症和指征,决不诱导或强制病人接受特殊项目或使用自费药品。实际使用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应与记录相符,决不能将合作医疗支付范围外的项目变通记录为全额支付的项目。出院带药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并记录在病历中。为确保合作医疗费用的合理有效使用,避免不必要的特殊检查,努力使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阳性率达到一级甲等医院的标准要求。四、医疗费用与结算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部门颁布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标准收费,并按有关结算规定进行结算。决不超范围、变通、重复、分解收费。各类收费项目的记录应与实际相符,保存原始单据以备复查和检查。凡自费项目需单独收费,并做好特殊标记。及时准确填写各类医疗费用结算的合作医疗统计表,并及时将出院病人的费用结算清单进行公示。五、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管理对于符合统筹金支付范围内的特殊疾病病人,建立单独的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病历,由合作医疗办公室统一保管。规范使用双处方和记帐单,字迹清楚,易于辨认,以便复查和检查。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优质服务成为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后,我们将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确保让病人满意,同时力争将医疗纠纷和医疗投诉降到最低限度。为确保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我们绝不将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的人均住院日和人均床日费指标分解到各科室,不得缩短人均住院日,减少床日费用而克扣病人,导致医疗服务质量下降。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医疗护理基本操作规程和规范进行医疗活动,避免严重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七、相关医疗文书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合作医疗文书、资料管理制度,单独管理以便查找,保管期限在两年以上。医疗文书书写应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文书书写的有关规定执行。要求真实、完整、有序、易于查找、核实。不得伪造、涂改医疗文书、不得拆散分装病历。医疗资料统一在病案室分别管理,以备查找、检查。总之,为确保广大参保农民享受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我院将按照《济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暂行规定》和《梁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对内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圆满完成参保农民的医疗服务工作。规范医疗收费行为自查报告篇4根据_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卫生行业“诚信单位”文件精神,我院在年开展的创“诚信服务医院”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了“以诚信诊疗,诚信用药,诚信收费,诚信服务,廉洁行医”为主要内容的诚信活动。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开展创建和落实,定期开展医疗质量、病历书写、护理质量等的检查与考核,现将开展活动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细化措施,狠抓落实。领导重视,广泛发动年我院专门成立了创诚信服务医院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负总责,其他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具体抓,使创诚信服务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活动初始,我们首先统一院级领导班子思想,摆正创诚信服务活动“务虚”与抓业务建设务实的辩证关系,在此基础上,通过院周会及举办“弘扬高尚医德”的党课,统一中层干部和党员的认识,召开职工大会,宣传贯彻活动内容。市卫生系统在我院召开公民道德建设现场会,给我院职工很大的鼓舞,使全院职工形成共识,积极投入。二、创“诚信医院”活动自查整改主要内容1、诚信诊疗:尊重病人知情和隐私权,实事求是,能用普通检查明确诊断的,不用特殊检查,杜绝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坚持合理检查,因病施治、提高医疗质量。2、诚信用药:因病诊药,不开大方,能用国产药品的不用进口药;坚决杜绝假劣药品和过期失效药品。3、诚信收费:常用药品、治疗项目收费价格实行公示,设置电子触摸屏供患者查询;向门诊和住院病人提供详细费用清单;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价格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杜绝乱收费。4、诚信服务:关爱、尊重病人,热情服务,倡导以人为本的人情化服务,对病人一视同仁;推行首诊负责,不推诿病人。5、廉洁行医: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索要、收受患者或家属的“红包”、“礼品”;严格执行医疗设备、卫生材料、药品招标采购规定,禁止私拿、贪占“回扣”;杜绝任何形式的开单费、促销费、宣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