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提升师资力量,开展多样化活动,完善咨询服务,构建家校合作机制。下面是网友整理分享的5篇 学院2025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范文相关资料,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吧!
学院2025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为了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意见》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广大学生心理素质,努力把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一、活动主题、对象、时间、目的活动主题:心健康新梦想活动对象:全体学生活动时间:2025年3-12月活动目的: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心理健康教育氛围,丰富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积极引导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二、活动内容与形式(一)2022级新生心理普查(3月份)2022级每个学生通过手机端或者电脑端进行测试。普查内容、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二)开展“美丽心情”百人笑脸墙活动(3月份)“美丽心情”百人笑脸墙活动,微笑墙让同学们看到不同人在不同地点的微笑,在校园里营造了拉进心理距离、关注阳光心理的积极氛围。在丰富学生业余文化活动的同时,向全校师生宣传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引导同学们关注自己的心理健康和心灵成长,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关爱自己与他人。(三)开展心理委员培训(4月份)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心理委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水平,充分发挥其在心理委员工作中的重要性。此次培训采取理论培训和团体辅导相结合的方式。理论知识培训环节,由心理中心的专兼职教师和省心协专家围绕“心理健康知多少”、“如何成为更好的助人者”、“心理委员工作职能和个人成长”、“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四个主题开展专题培训。(四)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活动(5-6月)1.“心的旅程邀你同行”游园会活动分为心理知识竞答、减压游戏、心语心愿,心领神绘四个板块,参加游园的同学分别完成2个以上的活动即可获得通关口令,收获活动积分。知识竞答环节,为了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参加竞答的同学会随机得到一张测试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交由工作人员评分,达到指定分数即可获得小礼物一份;减压游戏环节,学生两人一组,将参赛者分成多支队伍,分散在规定的区域内。发令后,队员在保护好自己的气球不被踩破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地踩破其他队员的气球,直至其中一支队伍获胜;心语心愿环节,同学们将自己的心愿装入提前准备好的信箱或者贴在心愿墙上,可以选择匿名或者不匿名,也可以选择是否被读取;心领神绘环节,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进行绘画,游园会当天进行现场投票。2.“如影随心心随影动”心理电影赏析组织全院各班级同学观看经典励志题材的心理影片《风雨哈佛路》鼓舞大家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懈努力奋斗,在追梦过程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挫折都要勇敢坚持不放弃;《奇迹男孩》告诉大家拥有自信心,积极面对生活,每个孩子都能创造奇迹。3.开展“中国好室友”专题讲座为营造良好的寝室氛围,构建和谐人际关系。主讲人:心理咨询师协会专家时间:待定参与对象:2021、2022级各班班长、心理委员4.心理咨询服务进校园为了贯彻落实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指示,让我校广大学生都有一个愉快健康的心态和优良的学习环境去投入学习中去,现联合省心协举办心理咨询服务进校园活动。(五)组织召开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座谈交流会(6月底)为加强学校心理咨询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召开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座谈交流会。(六)2022级新生心理普查(10月份)2022级每个学生通过手机端或者电脑端进行测试。普查内容、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七)系列讲座(11月)主题一: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应对1.主讲人:心理咨询师协会专家2.地点:第一学术报告厅3.讲座对象:学工处全体成员、思政课部老师、各系学管人员、后勤财务处、保卫处相关人员以及各系学生代表主题二:2022级新生团体辅导1.主讲人:心理咨询师协会专家2.地点:心理咨询室(东区210)3.团辅对象:2022级各班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八)开展以“微笑向阳,年华未央”为主题的心理素质拓展活动(12月份)为了提高同学们对自我的关注度,学习人际沟通、合作竞争的技能,增强班级凝聚力,帮助同学们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目标,培养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三、活动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开展线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把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机构建设和心理危机干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把整个教育活动列入到整体工作计划之中,根据本方案的安排结合学生实际认真部署,精心设计并组织学生参与。(二)营造氛围,丰富内容。各相关部门和各系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学生进行多形式心理调控,充分利用网站、微信、橱窗、广播站等平台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培育理性和平、积极健康心态。(三)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心理健康理念。通过学院、各系心理健康普及及宣传教育,帮助学生树立积极心理品质,提升生活幸福感。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心理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通过系列活动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的营造积极心态,学会调适情绪与心理压力,积极自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工作,提高服务能力,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为依据,把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与教学管理和经常性思想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积极干预和化解大学生心理问题,提高大学生自我认识、情绪调控、挫折耐受、适应环境、社会交往能力,培养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二、组织机构(一)成立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学院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为成员。下设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二)成立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中心设在图书行政楼A223室,负责全校心理咨询工作技术指导及心理咨询服务工作。(三)各系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组长由各系党总支书记担任,辅导员为成员。各班设立一名心理委员。三、队伍建设(一)成立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学院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由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毕业、通过相关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获得相关证书的人员担任,负责教授心理健康教育课,进行心理咨询辅导,开展相关科研等工作;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由具有丰富教育工作经验和较强实践工作经验的教师及辅导员担任,具有相关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或认证证书,负责结合教学管理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二)健全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培训机制。对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及时通报信息、交流经验,培训工作纳入学院师资培训计划。(三)心理辅导和咨询人员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工作,按规定计算工作量,享受相应待遇。四、规范教学在大学一年级课程中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共32个学时,2个学分。教材以学院组织编写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为主,视情选用其他教学资料。五、完善制度(一)会议汇报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分析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工作需要时,及时召开会议。(二)检查督导制度。根据心理健康教育进程,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视情组织力量检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及活动开展情况。(三)预警和干预制度。建立健全“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的“五早”预制和“一名患者、一名心理老师、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危机干预机制,加强情报信息的分析利用,及时通报情况。重要情况迅速报告、果断处理。(四)评比表彰制度。将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工作纳入评先体系,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每年对心理健康工作先进辅导员、先进班级及先进学生个人进行评比表彰。六、开展服务(一)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网站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专栏,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网站和专栏内容的充实及更新。(二)心理健康辅导咨询。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通心理咨询热线电话。由专职心理教师负责接待和咨询,并详细记录咨询情况。(三)建立心理健康档案。每年新生入学后,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新生进行心理素质普查,筛查重点心理干预对象,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心理健康档案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管理。(四)开展“心理护航”系列活动。根据不同学生及学业不同阶段的具体情况,有计划地安排活动内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根据《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呵护心灵,提升素质,促进发展”的工作理念,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完善学校、院(系)、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发展。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审定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相关政策与制度,研究部署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并定期向学校汇报。第四条大学心理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理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主要开展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业务指导与培训、教学与研究等工作。第五条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本院(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组织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成长辅导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第三章工作内容及要求第六条学校每学年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系列选修课等课程,累计不低于2个学分,32学时,将其纳入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第七条心理教育与咨询中心应当在了解学生心理辅导需求的基础上,科学设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内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对教学环节的规范管理与质量监控。建立健全心理咨询的值班、预约、反馈等制度,坚持保密原则,严格管理心理咨询记录和有关档案材料。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研讨会与案例督导活动,不断提高心理咨询的专业水平。第八条院(系)应当充分发挥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主体作用,自主、创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围绕思想提升、生活适应、职业规划、危机应对、学业发展等方面开展个体辅导与团体辅导工作,加强与学生思想、情感上的交流与沟通,帮助学生解除成长中的困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第九条心理教育与咨询中心、院(系)应当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月”、心理剧场、心理沙龙、心理知识竞赛等活动,定期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网络平台建设,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体的作用。第十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当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学校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见附件),有关单位、院(系)在危机干预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第十一条心理教育与咨询中心、院(系)应当通过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及回访、心理危机定期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并做好干预工作。第四章队伍建设及条件保障第十二条学校所有教职员工都有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课程体系,提高教职员工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的能力。第十三条学校按在校学生3000—5000:1的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队伍。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从事课堂教学、心理咨询及其他心理健康服务,据实计算教学工作量,专职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纳入辅导员系列。第十四条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的培训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计划。每年安排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参加至少2次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及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