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加强政策支持、提升服务效率、构建公平市场环境等措施。以下由网友整理分享的在2025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营商环境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相关文档,供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吧!
在2025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营商环境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同志们:今天,我们中心组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这一主题进行集体学习研讨。这既是落实区委部署的政治要求,也是我们直面挑战、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营商环境是区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政务服务的“试金石”。作为承担着全区空间规划、要素保障、生态保护核心职能的部门,区自然资源局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大局中地位特殊、责任重大。下面,我结合近期学习思考和工作实践,谈几点认识和体会。一、高站位认识,深刻领会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些重要论述,高屋建瓴,内涵丰富,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经济工作、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首先,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当前,区域竞争正从传统的拼资源、拼政策,转向深层次的拼环境、拼服务。一流的营商环境,能够像磁场一样,吸引和集聚资金、技术、人才等高端要素,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活力。反之,则会形成发展“洼地”,导致企业“用脚投票”。我们自然资源部门,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保护,是经济社会活动的“空间载体”和“要素源头”。我们的审批效率、服务质量、政策水平,直接关系到项目能否落地、企业能否发展、经济能否提速。因此,我们必须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全力以赴做好要素保障和服务。其次,优化营商环境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试金石”。营商环境的“营”,不仅指经营主体的“营”,也包含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营”。无论是企业办事,还是群众办证,其体验感和满意度都是衡量我们工作成效最直观的标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清”上加“亲”,主动靠前、排忧解难,又要守住底线、清白干事。我们要将心比心,把企业和群众的“堵点”“痛点”作为我们工作的“切入点”和“发力点”,用服务的“温度”换取发展的“热度”和群众的“满意度”。最后,优化营商环境是激活自然资源治理效能的“动力源”。要素市场化、审批数字化、服务精准化,正成为衡量治理现代化的“新标尺”。我们手握土地、矿产、海洋、林草“四张底图”,每一次规划调整、每一宗用地供给、每一项产权登记,都是撬动区域价值、重塑发展格局的“关键支点”。必须把“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改革推向纵深,让“标准地+承诺制”“拿地即开工”“交地即交证”成为常态;必须把“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转化为可交易、可融资、可监管的“资产包”,让沉睡资源变发展资本;必须把“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网过户”“一码缴费、一网通办”做成群众指尖上的“微幸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以制度创新之“钥”,打开要素流动之“锁”;以数字治理之“智”,赢得区域竞争之“势”;以自然资源的“高效治理”,托举营商环境的“高阶跃升”,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绿色动能”与“空间红利”。二、勇担当善作为,以刀刃向内的改革优化审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核心在于政府职能的深刻转变。近年来,区自然资源局坚持问题导向,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深化改革,着力打造审批更少、流程更优、体制更顺、效率更高的服务模式。一是聚焦流程再造,跑出项目审批的“*速度”。时间就是机遇,效率就是生命。我们深刻认识到,繁琐的审批流程是束缚企业发展的无形枷锁。为此,我们牵头推动用地、用林、用草“多审合一、联动审批”改革,加强与发改、生态环境、住建等兄弟部门的横向协作,建立起信息共享、联合审查、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将建设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两个环节合并办理,申请材料精简幅度超过30%,并全面落实“容缺受理”机制,审批法定时限从过去的20个工作日,极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效率的提升带来了项目落地的提速。今年上半年,我们累计受理用地报件82个批次、面积251.7661公顷,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4个、面积165.2273公顷,有力保障了一批重大项目的时序进度。同时,我们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用地报件业务网上办理率已实现100%,不动产登记查询等高频事项也已接入全区政务服务平台,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聚焦主动靠前,搭建政企沟通的“连心桥梁”。好的服务绝不能是“坐堂问诊”,而必须是“上门服务”。我们牢固树立“服务对象的需求就是我们工作的第一信号”的理念,创新建立了“两上四服务”工作制度,即“上门服务、向上争取,主动服务、热情服务、精准服务、高效服务”。今年以来,局领导班子带队赴市局、省厅汇报对接重点项目用地指标、规划管理、执法难点等事项超过30次,为我区争取了宝贵的发展空间。同时,我们变“企业上门”为“部门上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领业务骨干,先后多次深入发改、交通、教育等重点用地单位以及*城投公司等项目主体,现场办公、讲解政策、协调堵点,确保了*水库、*路跨江大桥等10余个省市区级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开工。为了将服务落到实处,我们还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除区委、区政府明确要求的重大会议外,原则上每周一、周二全局不安排任何内部会议,所有力量集中用于服务企业和群众,全力营造快捷高效的办事氛围。三是聚焦精准保障,筑牢要素供给的“硬核后盾”。项目要落地,要素必先行。我们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服务围着需求转”,把有限的指标用在刀刃上,把宝贵的资源投向关键点。围绕“土地、资金、指标”三大核心,建立“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专班、一抓到底”的闭环机制,全年统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28亩、增减挂钩节余指标390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020亩,优先保障*智造园、*医院新院区等18个省级重点项目的“零障碍”开工。同步创新“标准地+承诺制”出让模式,实现“拿地即开工”,平均为每个项目节省前期时间3个月以上。资金方面,抢抓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窗口期,牵头编制“土地资源+收益平衡”方案,成功争取基础设施REITs试点资金19.4亿元,撬动社会资本超50亿元,彻底打通“项目等钱”的堵点。针对企业“急难愁盼”,上线“要素保障直通车”小程序,企业在线点单、系统自动分办、部门限时销号,累计解决临时用水、用电、用气等问题127个,满意率100%,真正做到“地等项目、钱随图走、即呼即应”,让每一寸土地、每一分资金都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燃料”。三、解民忧纾企困,以攻坚克难的决心破解历史遗留问题营商环境的优劣,不仅体现在对“增量”的服务上,更体现在对“存量”问题的解决能力上。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硬骨头”,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以极大的决心和魄力推动问题化解。我局主动担当,牵头成立了化解工作专班,联合住建、税务等部门,按照“证缴分离”和“群众无过错即办证”的政策原则,对全区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梳理。我们建立起“领导小组不定期调度、专班每日汇报、周动态、月小结”的高效运转机制,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每一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有回音。在推进过程中,区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召开专题会议、领导小组会议10余次,每日调度进展超过70次,形成了强大的攻坚合力。啃硬骨头,需要非凡的毅力。面对错综复杂的历史成因,我们不回避、不推诿,一案一策,精准施治。截至目前,全区梳理出的15个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项目,已成功化解11个,为3221户群众圆了“安居梦”,办证率达到69.8%。当*房地产公司、*城投公司和*苑小区的业主们将一面面锦旗送到我们手中时,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所有的辛苦和付出都是值得的。这不仅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更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通过这项工作,我们不仅化解了信访积案,守护了群众的“安居梦”,更向全社会传递了区委、区政府为企业纾困、为群众解忧的坚定决心。四、盘活存量资源,以精准高效的举措注入发展新动能土地是最宝贵的资源,是发展的根基。在当前建设用地指标日趋紧张的背景下,如何向存量要空间、向存量要效益,是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我们积极协助区政府制定并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工作方案》,针对不同成因的闲置土地,分类施策、精准“下刀”。我们综合运用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免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责任、重新约定开竣工日期、激活土地二级市场、允许分割开发或转让等多种方式,一宗一策,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堵点问题。目前,城区及周边园区梳理出的28宗闲置土地,已实现建成2宗、拟通过政府专项债券收回收购2宗、推动实现开复工7宗,其余17宗也已明确了通过办理前期手续、合作开发等方式进行盘活的路径。在盘活存量用地的过程中,我们既坚守依法依规的底线,又力求创新突破,找到最契合企业实际的解决方案。*市驾考中心项目用地就是一个典型案例。该项目占地119.91亩,属于存量问题,直接出让或划拨均存在政策障碍。我们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最终创新性地以协议租赁方式予以处置,与企业签订了为期18年、年租金146.50万元的租赁协议。这一举措,既依法依规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确保了项目的正常运营,又有效盘活了存量国有土地,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探索出了一条解决存量问题的新路径。同志们,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深刻的体制革命和制度创新,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是我们砥砺前行的思想灯塔。下一步,区自然资源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能力水平,努力当好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店小二”,为奋力谱写*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实、更加有力的自然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