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人民政府 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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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行政争议解决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加强沟通协作,共建和谐社会!以下由网友整理分享的XX市人民政府 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工作的意见相关文档,供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吧!

XX市人民政府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XX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建立健全“府院”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推动行政与司法有机衔接、叠加互补,提升行政效能、司法效率、社会效果、综合效益,推进法治XX、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打造更高水平的营商环境、发展环境,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注重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两端发力”,以政府、法院履职服务中的叠合、互补部分为联动范围,不断提升府院联动质效,推动便民服务水平、法治建设水平、社会治理水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度、营商环境优化水平、行政争议化解率“六提升”,实现行政诉讼案件量、违法行政行为量、群众信访投诉量、社会成本“四下降”,提高行政与司法效益,共同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二、工作任务(一)协同推进法治XX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持续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推动行政争议调判结合,把化解工作贯穿于行政案件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建立并全面推行行政争议诉前化解、重大案件协调化解制度,研究制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对接流程制度,加强行政化解、司法化解在程序、方法等方面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对属于行政调解范围的,主动告知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调解解决纠纷,有效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分流作用。(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将平等保护原则贯穿政府立法、行政执法、法院司法、普法守法等各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禁违法采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坚持善意文明的执法、司法理念,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防止因违法违规使用强制措施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惩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府院双方加强协作配合,研判营商环境重大问题,协力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共同维护政府和司法公信力,努力建设更具吸引力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三)完善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完善制度化、常态化企业破产协调联动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协作模式,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税收征管、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变更注销、费用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资源优化配置,合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四)切实解决执行难题。推进政府及有关部门信息系统和法院执行信息网络查控系统互联共享,推动全市范围房产、车辆、股权、存款、金融理财产品、公积金等主要财产信息与人民法院网络查控系统联通,实现查封、冻结、扣押线上办理,为解决执行难赋能增效。建立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沟通协商机制,加大常态化跟踪督办力度。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跨领域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联动单位管理系统,构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修复激励机制,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形成执行攻坚合力。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转,通过失信联合惩戒、协作查找被执行人、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方式,加大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法院生效裁判权威、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五)深化诉源治理多元预防化解纠纷。着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围绕征地拆迁、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医疗、消费、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知识产权保护、信访积案化解等重点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化解民间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重大风险处置协调机制,加强法院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聚焦社会稳定、金融风险化解、问题楼盘处置等热点难点问题,完善政策措施,提高风险防范化解协同能力。三、运行机制(一)建立“点对点”日常沟通联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政府部门和法院可以直接对接,加强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对无法达成共识的事项,由府院联动工作承办单位协调处理,相关单位要定期研究协商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二)建立“网对网”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积极推进司法与行政系统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搭建府院联动数据共享平台,构建政府、法院无障碍沟通多维度立体网络,打破府院交流屏障,推进各项联动工作高质高效开展。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协调。市司法局负责市政府与市法院的日常工作联动,收集相关工作情况,督促指导市政府相关部门在府院联动工作中积极履职,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情况。市政府相关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任务,亲自参与联动推进,沟通协调相关事宜,组织实施重点工作。(二)健全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府院联席会议,通报全市府院联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府院联动工作,由市司法局和市法院轮流承办。市政府相关部门或市法院需要开展的联动事项,由责任单位将联动事项和内容提交府院联动工作承办单位,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市法院及时对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三)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落实,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相关工作无缝对接、落实到位,并将问题处理情况第一时间报送至府院联动工作承办单位。对因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应诉行为不规范或在府院联动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XX市人民政府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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