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推进县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与实体化运行,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确保社会稳定和谐!下面是网友整理编辑的XX市推进县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喜欢就下载支持!
XX市推进县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推动我市县级综治中心实现标准化建设、实体化运行,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全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年活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注重适应形势发展、顺应群众需求、符合实践需要,以诉前调解、人民调解、法治助企为重点,兼顾各县(市、区)实际,扎实推进各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实体化运行。二、建设标准及内容各地综治中心要按照有力量进驻、有专门场地、有专项经费、有编制机构的“四有”目标,本着辐射能力较强、交通相对便利、人员较为集中、群众办事方便的原则,采取置换、扩建、改建方式落实办公场所,县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体入驻,司法局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入驻。总体按照“一厅三窗七室”标准建设。(一)一厅接待大厅,设置导引服务台(信访窗口),主要负责对来访人员登记引导、初研分流。人员由综治中心、信访局委派,确保不少于2人在岗。(二)三窗1.诉讼服务窗口,主要负责:①解答涉诉业务咨询;②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申请;③对同意调解的引导开展诉前调解,对不同意调解的引导办理立案手续。人员由法院委派,保证不少于2人在岗。2.公共法律服务窗口,主要负责:①提供法律咨询;②提供法律援助;③受理调解申请等。人员由司法局委派,确保1名律师和1名工作人员在岗。3.法治助企服务窗口,主要负责:①畅通涉企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②受理企业合规审查申请;③商事矛盾纠纷化解等。人员由综治中心委派,确保不少于2人在岗。(三)七室1.综合研判室:由综治中心牵头负责,各相关单位协同配合。主要负责:①中心日常运行管理;②对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协调相关部门会商研判、共同处理、妥善解决;③对中心受理的各类矛盾纠纷汇总分析。2.人民调解室:主要负责组织开展人民调解,设置不少于2个房间,人员由司法局委派,确保不少于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岗。3.行政调解室:主要负责针对群众诉求事项召集事涉部门,组织开展行政调解,人员由综治中心委派,确保不少于1人在岗。4.司法调解室:主要负责组织开展由法院主持的司法调解,人员由法院委派,确保不少于1人在岗。5.科技法庭:主要负责接入法院系统数据专网,组织开展在线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审理等,人员由法院委派,确保不少于2人的速裁团队在岗。6.警务站:主要负责治安调解、维护中心秩序,人员由公安局委派,确保不少于2人且至少1名正式民警在岗。7.心理咨询室:主要负责开展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由卫健局委派、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入驻,确保不少于1名心理咨询师在岗。综治中心按照全链条闭环管理处置模式,建立“登记受理—分流转办—办理处置—办结归档—反馈回访”的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着力打造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一站式”多元化解工作体系。以上为基本模式,各地在完成省级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增加服务窗口和功能室,各功能室可单独设置,也可一室多用。三、阶段安排全市县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工作从4月中旬至12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一是推进建设阶段(4月中旬—9月中旬)。各地要统筹安排部署,在健全组织体系、建强基础设施、规范功能定位、完善制度机制、组织培训交流、加强工作保障6个方面,全力推进,狠抓落实。6月中旬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二是自查预检阶段(9月下旬—10月下旬)。9月底前,各地按照省《实施方案》验收标准,完成对辖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的自查整改;市委政法委于10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综治中心建设情况逐一检查验收,反馈意见、限期整改。三是总结验收阶段(11月上旬—12月下旬)。组织域内各级综治中心做好迎接省检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检查验收。11月中旬报送书面总结。四、建立制度机制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级综治中心每月组织各入驻单位召开例会,分析研判辖区社会稳定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遇有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可随时由综治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研究商讨、综合施策,协同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处置到位。2.完善“三调联动、诉讼兜底”机制。县级综治中心统筹司法局、法院、公安局以及行政调解职能部门的调解资源力量,构建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分工协作、衔接联动,诉讼兜底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3.建立“中心吹哨、部门报道”机制。对于群众申请的非常驻部门行政调解事宜,受理后第一时间通知事涉单位派遣相关业务人员到场调处,确保矛盾纠纷在首访环节得到有效化解或第一时间进入办理程序,最大限度疏导群众负面情绪。4.建立工作台账制度。严格执行各类信息保密安全要求,规范群众诉求信息登记、矛盾纠纷调处、特殊人群管理、基层平安创建等台账档案,统一样式、分类建档,做到台账档案管理线上线下规范完备、有序可查。5.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各级综治中心首问负责、协同配合、公开监督、督促督办、考核奖惩等日常管理制度。综治中心工作制度机制统一上墙公示。未尽事宜,具体参照《全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年活动实施方案》执行。五、工作要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已纳入省委“狠抓落实年”任务清单和市委年度重点工作。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将其摆上重要日程。党委政法委要寻求地方党委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支持,将综治中心运转经费纳入财政专项经费,原则上每个地区每年经费不少于10万元。在抓落实过程中,要立足实际实用,认真对照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精准推进,切忌搞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