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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在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县人民检察院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分析当前我院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形势,总结前一阶段的经验与不足,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确保品牌创建活动走深走实、取得预期成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更加强劲的检察力量。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强检察党建品牌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党建品牌创建不是一项可有可无的“软任务”,更不是标新立异的“花架子”,它是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基层检察院的生动实践,是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进的有效载体。我们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一)打造过硬党建品牌,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人民检察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创建党建品牌,其核心要义在于通过品牌化建设,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个响亮的党建品牌,本身就是一面旗帜,它集中体现了一个单位党组织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是向社会昭示我们坚定跟党走、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庄严承诺。通过品牌创建活动,我们要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使县检察院党组织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上级院工作要求的坚强战斗堡垒。(二)打造过硬党建品牌,是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内在需要。党建工作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推动中心工作、促进事业发展上。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在探索破解“两张皮”难题的有效途径。党建品牌创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一个成功的党建品牌,必然是与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频共振的品牌。它要求我们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等主责主业,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发力点,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和抓手,使党建工作真正融入办案、融入管理、融入队伍建设,实现党建引领业务、业务检验党建的良性循环。例如,在刑事检察领域,可以打造“护航平安”类品牌,突出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成效;在民事行政检察领域,可以打造“民生检察”类品牌,彰显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的温度;在公益诉讼检察领域,可以打造“公益卫士”类品牌,展现守护公共利益、服务绿色发展的担当。通过品牌引领,促使各业务条线、各部门在谋划工作、推进落实时,自觉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打造过硬党建品牌,是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的有效途径。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建品牌创建过程,本身就是一次凝聚共识、激发活力、锻炼队伍的过程。它要求各党支部、党小组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自身实际,挖掘特色优势,打造“一支部一品牌”“一小组一特色”。这有助于改变过去党建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模式化、套路化倾向,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在品牌创建中,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组建党员突击队、开展岗位建功活动等,能够有效激发党员干警的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引导他们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平凡岗位上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同时,品牌创建也是对党员干警能力素质的全面锤炼,包括政治理论素养、业务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总结提炼能力等,有助于发现和培养一批党建和业务双优的骨干力量,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四)打造过硬党建品牌,是提升检察机关形象、密切党群检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党建品牌不仅是内部建设的标杆,也是对外展示形象的窗口。一个具有辨识度、影响力、美誉度的党建品牌,能够直观地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展示我院党组织和党员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扎实工作作风和优异工作业绩,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认同感和满意度。通过品牌宣传和相关的司法为民实践活动,我们可以更有效地传播法治精神、讲好检察故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感受到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和努力。这对于构建和谐检群关系、提升司法公信力、营造支持检察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务必深刻领会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深远战略考量与现实紧迫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主动性、创造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院党组的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投身到这项工作中来。二、明确目标、聚焦重点,精准把握检察党建品牌创建的核心内涵与实践路径党建品牌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明确目标方向,突出工作重点,讲究方式方法,确保创建活动方向不偏、焦点不散、靶心不移,打造出真正立得住、叫得响、有实效的检察党建品牌。(一)聚焦政治铸魂,在强化品牌“引领力”上下功夫。党建品牌的首要属性是政治性。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品牌创建全过程。一要筑牢思想根基。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理论学习机制,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品牌内涵的设计、活动载体的策划,都要充分体现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要求,体现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二要严明政治纪律。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品牌创建的基本要求,教育引导干警深刻认识检察工作的政治内涵,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办案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环节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三要凸显政治功能。品牌创建要着力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确保党组织在重大决策、重要任务、关键时刻能够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要将政治要求融入业务标准,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统一于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项工作的推进中。(二)聚焦业务融合,在提升品牌“贡献度”上求突破。检验党建品牌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其对检察中心工作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必须坚决杜绝“就党建抓党建”的倾向,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相辅相成。一要找准融合切入点。各业务部门、各党支部要紧密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分析党建工作的发力点。例如,刑事检察部门可以围绕扫黑除恶常态化、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优化营商环境等,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可以围绕保障民生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等,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可以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设计党建活动载体,使党建工作与业务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二要搭建融合新平台。积极探索“党建+办案”“党建+服务”“党建+创新”等模式。可以组建跨部门的党员办案组、攻坚团队,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可以开展“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活动,将党员作用发挥情况纳入业绩考评;可以设立“党员创新工作室”,鼓励党员在司法改革、智慧检务等方面大胆探索。三要健全融合机制。建立完善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的工作机制。院党组、机关党委在听取业务工作汇报时,要同步了解党建工作情况;在考核评价支部工作和干部业绩时,要将党建与业务融合成效作为重要指标,形成深度融合的鲜明导向和长效机制。(三)聚焦守正创新,在增强品牌“辨识度”上做文章。党建品牌要有生命力、吸引力,必须在遵循党建工作普遍规律的同时,体现自身特色,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一要挖掘地域特色。我县具有独特的红色文化资源、历史文化底蕴和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我们的党建品牌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这些资源,将其融入品牌名称、标识、理念和活动中,使品牌打上鲜明的地域烙印,更具亲切感和认同感。例如,可以结合本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结合地方主导产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等。二要突出检察特色。品牌创建要紧扣“检察”这一主体,充分体现法律监督机关的属性、职责和使命。品牌内涵要反映检察职业精神,如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等;活动载体要围绕检察职能展开,展现检察干警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风采。避免品牌内容与其他党政机关雷同,确保检察品牌的独特性和专业性。三要鼓励基层创新。尊重各党支部和党员的首创精神,鼓励他们在院党组确定的总体框架下,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可以支持打造“一部一品”、“一室一特”,形成百花齐放、各具特色的品牌矩阵。对于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加以推广。(四)聚焦务实管用,在夯实品牌“生命力”上见实效。党建品牌创建绝不能搞形式主义,必须坚持效果导向,务求实效。一要目标务实。品牌创建的目标设定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既要有一定高度,又要避免好高骛远。要聚焦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业务发展中的瓶颈难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诉求,使品牌创建过程成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过程。二要措施扎实。品牌实施方案要具体化、项目化、清单化,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工作标准和预期成果。每一项活动、每一个载体都要精心设计,确保有内容、有抓手、可操作、可评估。坚决反对为了创建而创建,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三要成效求实。品牌的价值最终要靠实践来检验。要建立健全品牌创建成效评估机制,通过量化指标、群众评议、案例评选等方式,客观评价品牌创建在提升办案质效、改进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产生的实际效果。要根据评估结果,不断优化品牌内容和运行机制,实现品牌的持续改进和升级。(五)聚焦长效常态,在健全品牌“保障力”上强支撑。党建品牌创建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一要健全组织领导机制。院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品牌创建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加强指导。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机关党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各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具体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要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党建品牌创建成效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评先评优、干部使用等挂钩,激发内生动力。对创建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要及时提醒、督促整改。三要健全宣传推广机制。要充分利用内外宣传平台,加大对党建品牌内涵、做法、成效的宣传力度,讲好品牌背后的故事,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要加强与上级院、地方党委及相关部门的沟通汇报,争取指导和支持,为品牌创建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四要健全资源保障机制。在经费、场地、人员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确保品牌创建活动能够顺利开展。要鼓励和支持党务干部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抓党建品牌创建的能力水平。三、强化担当、狠抓落实,全力推动检察党建品牌创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落实。全院上下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确保党建品牌创建取得扎实成效。(一)压实责任链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党建品牌创建是全院共同的责任,必须树立“一盘棋”思想。院党组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顶层设计,把握创建方向,解决重大问题。机关党委要当好参谋助手,加强具体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总结,做好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各党支部要发挥主体作用,结合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落实院党组部署,精心打造具有支部特色的子品牌或活动载体。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谋划、抓推进、抓落实,调动每位党员的积极性。全体党员干警要积极响应、主动参与,立足岗位为品牌创建贡献力量。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创建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及时纠正。要构建起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牵头协调、各支部具体落实、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注重典型引路,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要善于发现、培育和宣传品牌创建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一要选树标杆。及时发现各支部在品牌创建中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选树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案例。二要加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