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正之风集体提醒谈话会议上的讲话(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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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严守纪律,杜绝铺张浪费,倡导文明新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在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正之风集体提醒谈话会议上的讲话(参考)”,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有所用途!

在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正之风集体提醒谈话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给全体干警再提个醒、紧紧弦,深刻认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正之风的本质危害,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红线,共同营造我们检察院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良好政治生态。刚才,我们共同学习了相关纪律规定,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婚丧喜庆本是人之常情,但少数党员干部却借此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甚至假借名义敛财,这种行为严重背离党的宗旨和优良传统,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必须坚决予以纠治。下面,我围绕整治这项不正之风,讲四点意见。一、深化认识,把稳思想之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落实的前提。只有从思想深处真正认清危害、明辨是非,才能行动自觉、落实有力。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首要的就是解决思想认识这个“总开关”问题。(一)要看清本质,破除“人情往来”的模糊观念。婚丧喜庆中的不正之风,表面看是风俗习惯,根子上却是对权力的滥用和对纪律的漠视。它绝不是简单的个人私事,更不是可以含糊其辞的“人情往来”。一些同志可能觉得,邀请几个管理服务对象,收点礼金,是人之常情,无伤大雅。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要清醒地看到,这种行为混淆了公与私的界限,将正常的人情交往异化为权力寻租的渠道,严重损害公平公正,必须坚决划清界限。它就像一剂温水中缓慢加热的青蛙,开始时感觉不到危险,等意识到问题时,可能已经难以抽身。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绝不能让自己的人情往来被权力所绑架,更不能让所谓的“风俗”成为违纪违法的挡箭牌。(二)要认清危害,破除“小事一桩”的麻痹思想。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绝非无关紧要的“小节”。它的危害是全方位、深层次的。一是直接加重群众负担,败坏朴实节俭的社会风气,这与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背道而驰。二是公然触碰纪律红线,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这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令禁止的行为。三是极易滋生腐败土壤,借机敛财,侵犯国家和集体利益,为更大范围的腐败行为打开缺口。云南通报的李河流、杨文浩等人,正是从违规操办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开始,一步步滑向严重违纪违法的深渊。这充分说明,“微腐败”也能酿成“大祸害”,我们必须防微杜渐,绝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三)要守住初心,破除“司空见惯”的从众心理。随着社会发展,一些地方攀比之风、铺张浪费现象有所抬头,有的同志可能觉得“大家都这样”,自己不做反而显得不合群。这种从众心理是非常危险的。我们党来自人民、服务人民,勤俭节约、清正廉洁是刻在我们骨子里的政治基因。周恩来总理几套服装缝缝补补穿几十年,他常说:“丢掉艰苦奋斗的传统才难看呢。”这种精神在今天依然闪耀着时代光芒。作为检察干警,我们肩负着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更应该在弘扬新风正气上走在前、作表率。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抵制奢靡之风,带头践行勤俭节约,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推动事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刀刃上,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传承优良传统、净化社会风气。二、划定红线,筑牢行为之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明确边界、划出红线,让每一位同志都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知止知畏,存戒惧、守底线。(一)要严守报告纪律,杜绝“先斩后奏”。按规定报告是硬性要求,是组织程序,更是纪律规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事先如实报告,说明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事后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绝不允许搞“先操办后报告”或者“报少办多”、隐瞒不报。这既是对组织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就像汨罗市查处的神鼎山镇双枫村党总支书记李炯煌,为儿子操办婚宴共38桌且事后未如实报告,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警示我们,在报告问题上打折扣、搞变通,就是对纪律的漠视,必然要受到追究。要确保申报真实、准确,自觉将个人行为置于组织监督之下,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二)要严守规模界限,杜绝“化整为零”。严格控制规模和范围是防止大操大办的关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宴请桌数、人数和标准。严禁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比如,有的地方规定婚事单方举办宴请不得超过15桌,联办不得超过25桌。这些具体规定就是标尺,必须严格执行。漯河市质监局稽查支队支队长吴琦,就是因为在为儿子操办婚宴时,向组织申报16桌,实际却以化整为零方式安排36桌,并违规收受礼金,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种企图规避监督的做法,本质上是掩耳盗铃,终究难逃纪法惩处。要倡导从简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真正把心思用在情感表达上,而不是场面攀比上。(三)要严守对象范围,杜绝“权力寻租”。邀请谁、不邀请谁,绝非个人自由,而是廉洁与否的试金石。必须严格限定宾客身份,严禁邀请案件当事人、律师以及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相关活动,坚决杜绝人情往来权力化。这是我们必须坚守的底线。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本质上就是借机敛财,是严重的违纪行为。平顶山舞钢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郭志豪,因操办婚宴和孩子满月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而受到党纪处分。教训十分深刻。要纯洁交往圈,规范人情往来,确保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社会关系,绝不能让人情往来成为利益输送的“遮羞布”。(四)要严守公私界限,杜绝“公器私用”。公权姓公,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必须严守公私界限。严禁使用公务用车、办公设施等公共资源;严禁用公款支付或由下属、管理服务对象报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这是铁的纪律。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原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局长王孟,借办理丧事之机,不仅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还安排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丧葬费用,最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这再次敲响警钟,任何动用公共资源为个人事宜“买单”的行为,都是对公权力的亵渎,必须坚决查处。要时刻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三、压实责任,织密监督之网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责任。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能只靠个人自觉,必须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织密织牢廉洁防线。(一)要扛起“头雁”之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风成于上,俗化于下。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是作风建设的“风向标”,必须发挥好“头雁效应”。要带头学习纪律规定,带头践行文明新风,带头抵制大操大办,带头严格执行报告制度。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决不能当“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婚丧喜庆事宜上真正做出表率,用自身的清正廉洁感染和带动身边人,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局面。(二)要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本部门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将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要加强对干警的日常提醒,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于分管领域内干警操办婚丧事宜的情况,要主动过问、及时提醒、加强监督,不能当“老好人”,更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三)要履行专责之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检务督察等职能部门要聚焦婚丧喜庆事宜操办中的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明察暗访,特别是在节假日等操办事宜的高峰期,更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要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对不按规定报告、报告不实、违规操办等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深入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要通过精准有效的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遏制“人情风”、防治“微腐败”。四、久久为功,培育新风之壤移风易俗非一日之功,培育新风尚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我们要在严厉整治不正之风的同时,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和文化浸润,大力倡导文明节俭新风,让新风正气在全院蔚然成风。(一)要注重文化浸润,培育廉洁土壤。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要大力弘扬我们民族固有的勤俭节约、尚俭戒奢的传统美德,深入挖掘和宣传检察系统内带头移风易俗的先进典型,发挥他们的引领作用。要创新宣传形式,比如创作一些反映移风易俗主题的文艺作品、警示案例动漫等,用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潜移默化地传递廉洁价值理念。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勤俭、廉洁元素的学习传承,引导干警从思想深处认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做新风正气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二)要融入日常管理,形成常态长效。整治工作不能搞“一阵风”,必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将相关纪律要求纳入干警日常学习教育内容,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要将遵守婚丧喜庆事宜规定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要推动将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要求融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甚至可以考虑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探索提供一些简朴、庄重、有纪念意义的集体婚礼、退休仪式等,为干警提供正当情感表达的平台,从源头减少违规操办的诱因。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监督管理的常态化、长效化。(三)要带动家风建设,筑牢后院防线。家风正则党风端,家风坏则腐败生。很多违规操办行为,往往与家风不正有关。要教育引导干警不仅自身要廉洁自律,还要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约束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要倡导淳朴家风,教育家人树立正确的人情观、消费观,不攀比、不奢靡,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不良风气。要管好“后院”,防止家人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影响力违规操办或收受礼金,共同筑起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良好的家风是抵御歪风邪气的坚强堡垒,每一位干警都要努力传承好家风,带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同志们,纠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正之风,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是净化政治生态、赢得群众信任的重要举措。它关乎党的形象,关乎人心向背,关乎我们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让我们以此次提醒谈话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严守纪律规矩,压实各方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我相信,只要我们上下同心,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有效遏制这股歪风邪气,在我们检察院营造出更加风清气正、更加文明健康、更加奋发有为的良好工作氛围和生活环境,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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