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为基,民生为重,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建和谐稳定社会。下面网友分享多篇相关内容供您参考学习,希望有您喜欢的。
党课:以法为纲以民为本奋力书写新时代平安XX建设新篇章各位同志,各位学员: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今天能来到市委党校,和在座的各位同志——来自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四区联办乡科级干部进修班以及军队转业军官培训班的骨干力量们,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流。站在这里,看着大家充满求知渴望的眼神,我仿佛也回到了自己年轻时在党校学习的岁月,那种对知识的渴求、对未来的憧憬,至今记忆犹新。所以,今天我来,不是想给大家“上课”,更不是来作什么指示,而是想结合自己多年从事政法工作的一些经历和感悟,与大家作一次坦诚的分享,共同探讨一个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也与在座各位未来工作紧密相连的主题。这个主题,就是如何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我们省刚刚出台不久的《XX省平安建设条例》。昨天,也就是2025年12月10日,我在市委党校也围绕这个主题作了初步的宣讲。今天,我想在此基础上,更深入、更个人化地谈一谈我的理解和思考。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我们擘画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而平安,正是这幅蓝图中最温暖的底色。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这部《条例》的出台,正是将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以法治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最坚实的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因此,今天我想和大家共同思考三个问题:第一,我们为什么要将这部《条例》看得如此重要?第二,这部《条例》的核心精髓,究竟告诉了我们什么?第三,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我们应当如何将《条例》的精神,转化为护航发展、服务人民的具体行动?一、深刻领悟《条例》的时代意义与法治内涵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看似只是制度层面的一次完善,但如果我们把它置于时代发展的宏大坐标中去审视,就会发现其背后蕴含的深刻逻辑和重大意义。在我看来,《条例》的颁布,至少在三个层面上给予了我们深刻的启示。首先,这是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及时雨”。当前,我们XX市正处在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拥有活跃的民营经济,这是我们发展的底气和优势。但同时,经济越是活跃,社会结构越是复杂,各种新旧矛盾、显性隐性风险就越容易交织叠加。一个地方的发展环境好不好,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安不安全、稳不稳定。企业家最担心的,莫过于投资建厂后,生产经营受到不法侵扰;老百姓最期盼的,莫过于安居乐业,夜晚敢于放心出门。平安,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条例》将过去一些碎片化、经验性的平安建设工作,系统性地纳入法治轨道,明确了各方职责,规范了工作流程。这就好比为我们这艘—2—正在高质量发展航道上奋力前行的“XX号”巨轮,加固了法治的压舱石,确保了航行的平稳与安全。它向全社会释放了一个清晰而有力的信号:在XX这片热土上,法治是守护所有奋斗者、创业者最坚实的屏障。其次,这是回应人民新期待的“定心丸”。随着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人民群众对“平安”的需求也发生了深刻变化。过去,大家可能觉得“没偷没抢就是平安”。但今天,人民群众的期待已经远不止于此。他们期盼的,是电信网络诈骗能够被有效遏制,是个人信息能够得到妥善保护;他们期盼的,是邻里纠纷能有人管、有地方说理,是消费维权不再“跑断腿”;他们期盼的,是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下,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放眼全国,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数据,2021年我国群众安全感就已达到98.6%的高位,经过这几年的持续努力,到2025年的今天,这个数字持续保持在98%以上的高位运行。这背后,是无数政法干警和基层工作者的默默付出,也是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的成果。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群众安全感越高,对我们的要求也就越高。《条例》的出台,正是对这种新期待的郑重回应。它用法言法语,将党委政府“保一方平安”的决心和承诺具体化、条文化,告诉老百姓,你的安全感,有法律来守护。这无疑是一颗强有力的“定心丸”,让人民群众对未来的安定生活有了更坚实的法治预期。最后,这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线图”。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再依靠过去那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运动式治理,也不能仅仅依赖少数几个部门的单打独斗。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关键在于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条例》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构建了一个“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宏大框架。它第一次以法规的形式,清晰界定了在平安建设这个大舞台上,谁是主角、谁是配角,各自该唱什么戏、担什么责。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职责不清、权限不明、协调不畅的局面,为我们整合社会资源、凝聚治理合力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从维护政治安全,到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从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到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再到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条例》的每一项规定,都在引导我们走向更加科学、精细、高效的治理模式。二、结合实践思考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如果说理解《条例》的重大意义是“知其然”,那么,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就是“知其所以然”。学习《条例》,不能仅仅停留在字面上,更要结合我们XX市的实际,结合我们每个人的工作岗位,去深入思考和体会。在这里,我想和大家分享几点我个人的、或许还不成熟的思考。第一个体会是,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下好风险防范的“先手棋”。过去,我们的工作习惯常常是“亡羊补牢”,事情发生了,再去处置、去打击。这种方式虽然必要,但成本高、代价大,给—4—群众造成的伤害也难以挽回。平安建设的最高境界,不是出了事能摆平,而是能够预见风险、防范于未然。《条例》通篇都贯穿着“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理念。这要求我们的思维方式必须有一个根本性的转变。我常常在想,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是要做“救火队员”,还是要做“防火巡查员”?答案不言而喻。做“防火巡查员”,就要求我们具备见微知著的能力。社会上的一个小小苗头,网络上的一个舆情热点,邻里间的一句口角纷争,都可能是一场重大风险的“青萍之末”。我们要学会从海量的社会信息中敏锐地捕捉风险信号,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风险处置在初始阶段。这就像中医里的“治未病”,病未起而先防之,这才是大智慧,也是对人民群众最负责任的态度。第二个体会是,必须坚持“协同共治”,唱响多元解纷的“大合唱”。在我多年的政法工作中,有一个很深的感触:很多看似复杂的社会矛盾,往往不是一个部门能独立解决的。比如,一个涉及征地拆迁的纠纷,可能牵扯到规划、住建、人社、信访等多个部门;一个关于环境污染的投诉,背后可能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深层次矛盾。如果各部门都只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信息不互通,工作不衔接,就很容易形成“九龙治水”的困局,最终问题悬而不决,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条例》强调“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就是要打破这种部门壁垒和行业分割。平安,从来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专利,它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政法委要牵头抓总,但公安、法院、检察、司法等部门要协同作战,教育、卫健、民政、工会、妇联等各行各业也要主动跨前一步,互相补台、互相支持。我们XX市有着深厚的地域文化,乡情、亲情、邻里情是重要的社会资本,要善于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乡贤耆老的作用,构建起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治理网络。只有当整个社会都动员起来,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生动局面,平安的根基才能真正牢固。第三个体会是,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激活基层治理的“新引擎”。我们正处在一个日新月异的时代,社会风险的形态、群众需求的内容、犯罪分子的手段都在不断变化,如果我们还固守着老经验、老办法,就必然会落后于形势。我们XX市的特点是民营经济活跃,对外交流频繁,这意味着我们的社会形态更加多元,人员流动性更大,治理的复杂性也更高。《条例》鼓励我们“推进科技与平安建设融合,探索创新治理方式”,这为我们指明了方向。一方面,要“守正”,就是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就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走好群众路线。这是我们的传家宝,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另一方面,要“创新”,就是要积极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比如,能否利用大数据分析,更精准地预测治安风险高发区域和时段?能否通过建设“智慧小区”,让群众的生活更安全、更便捷?能否搭建线上调解平台,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化解矛盾?创新不是一—6—句空话,它要求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同志,都要有学习新知识、运用新技术的自觉和能力。要把“汗水警务”“脚板治理”的优良传统,与“智慧警务”“数据赋能”的时代要求有机结合起来,为基层社会治理插上科技的翅膀。第四个体会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答好群众满意的“必答题”。《条例》的所有规定,归根结底,落脚点都在于“人民”。维护政治安全是为了人民,打击违法犯罪是为了人民,化解矛盾纠纷也是为了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是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最终标准。我时常反思,我们有些工作,从程序上看无可挑剔,从报告上看成绩斐然,但为什么老百姓还是不满意?问题可能就出在我们的感情上、态度上。我们是否真正做到了换位思考?当群众因为一件小事来回奔波时,我们是否感同身受?当群众带着怨气和不解来反映问题时,我们是否能耐心地倾听,而不是简单地“按规定办”?《条例》强调要“始终以人民为中心”,这不是一句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口号,它应该体现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要把群众的“表情包”当作工作的“风向标”,把群众的“吐槽点”当作工作的“改进点”。只有心中真正装着人民,工作才能找到正确的方向;只有把“群众满意”这四个字深深镌刻在心里,我们才能在平安建设这张考卷上,写出让党和人民都满意的答案。三、将《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当平安建设的实干者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落实。学习贯彻《条例》,最终要体现在行动上,体现在成效上。在座的各位,都是我们干部队伍中的骨干和中坚力量,是平安XX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如何把《条例》的精神落到实处,我想对大家提几点希望,也是与大家共勉。首先,要有一副“铁肩膀”,敢于担当。平安建设工作,很多时候面对的都是急事、难事、硬骨头。矛盾复杂的信访积案、盘根错节的黑恶势力、花样翻新的犯罪手法,这些都是对我们责任心和斗争精神的考验。担当,不是一句挂在嘴边的漂亮话,而是面对问题不躲避、面对风险不慌乱、面对责任不推诿的实际行动。《条例》明确了主体责任,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尽其责。要敢于直面本地、本单位、本领域最突出的平安短板,敢于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治安顽疾“亮剑”,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其次,要有一双“善听耳”,善于协同。未来的社会治理,单兵作战的时代已经过去,协同联动才是常态。一个优秀的指挥员,不仅要懂得如何指挥自己的队伍,更要懂得如何与友军配合作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培养强大的协同能力。这双“善听耳”,一要能听懂群众的心声,了解他们的真实需求和困难;二要能听懂兄弟单位的语言,理解他们的工作职责和难处。主动对接跨领域的工作,主动共享信息资源,在别人需要的时候主动“补位”,在—8—出现缝隙的时候主动“填坑”。要摒弃“各扫门前雪”的本位主义思想,树立“一盘棋”的大局观念。只有当各个部门、各个层级都能够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才能形成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强大合力。再次,要有一个“活脑筋”,勤于创新。我们所处的环境在变,工作的对象在变,面临的挑战也在变,如果我们的思想和方法一成不变,就必然会被时代淘汰。在座的很多同志都很年轻,思想活跃,接受新事物快,这是你们最大的优势。希望大家不要被条条框框束缚住手脚,不要满足于按部就班。要保持对新知识、新科技、新理念的好奇心和学习热情,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大胆地去探索、去尝试。XX市的基层情况千差万别,有的地方工业园区集中,有的地方侨乡特色鲜明,有的地方旅游资源丰富,平安建设的着力点必然不同。大家要学会“弹钢琴”,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努力打造一批具有XX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创新品牌。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要有一颗“百姓心”,真心为民。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