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敬畏人民、组织、法纪等五个方面,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下面是网友整理编辑的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等“五个带头”问题查摆2026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提纲9篇合相关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喜欢就下载支持!
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等“五个带头”问题查摆2025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提纲9篇合集第一篇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等(五个带头方面)突出问题自我检查检查材料根据市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党委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训词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前公安工作实际和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要求,通过开门评警、走访座谈、谈心谈话、网络问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和全局民警、辅警的意见建议,党委班子及成员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现将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一是运用政治眼光审视公安工作的战略思维和全局站位有待提升。党委班子虽然能够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但在将其核心要义深度融入本市公安工作长远规划和具体实践时,政治“转化器”作用发挥不充分。例如,在谋划制定全市“十五五”期间平安建设规划时,更多侧重于治安管控、打击犯罪、应急处突等传统业务指标的设定,对于如何从统筹发展与安全的战略高度,将规划置于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积极应对政治安全风险、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等更宏阔的背景下进行系统性设计,思考的深度和广度不足。对“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的认识,有时停留在口号层面,未能完全内化为谋划工作的首要原则和评价工作的根本标准。二是理论武装指导公安实践、破解改革难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足。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其中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学习存在“雨过地皮湿”的现象,与公安工作实践结合不够紧密、转化不够顺畅。面对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如新型网络犯罪治理、社会矛盾风险预防化解、警务运行机制改革等,有时习惯于沿用旧有经验和路径,运用新思想新理论寻找破题之策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强。例如,在推进“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改革中,班子成员的关注点多在技术融合、平台建设等“硬件”层面,对于如何运用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提升该机制在风险感知、精准指挥、高效处置中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缺乏基于理论指导的深度研究和制度性设计,改革的政治效益未能最大化。三是在复杂严峻斗争形势下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执行的标准不够严格。公安队伍是维护安全稳定的主力军,对党忠诚、听党指挥是首要政治要求。但在面对日益繁重的维稳安保任务和日趋复杂的执法环境时,党委班子在推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时,有时会因为考虑本地实际情况、队伍承受能力等因素,在执行的节奏、力度和刚性上出现偏差。例如,在落实上级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执法检查的系列要求时,虽然制定了具体措施,2但少数基层单位仍然存在“重打击、轻保护”、“重管理、轻服务”的惯性思维,党委班子对此类“中梗阻”问题的政治敏感性不够强,督导纠偏的力度和韧劲不足,导致政策红利未能完全释放,政治执行力在“最后一公里”打了折扣。(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一是在履行新时代公安机关职责使命中锤炼党性的自觉性、主动性有所欠缺。公安工作任务艰巨、压力巨大,班子成员有时不自觉地陷入“事务主义”,将完成重大安保、侦破大要案件、维护治安稳定等业务成绩等同于党性坚强的表现,忽视了在高压环境下持续进行思想淬炼、政治历练的重要性。在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或重大风险挑战时,攻坚克难的锐气和韧性更多源于职业责任,而从坚守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的党性高度汲取精神动力的自觉性不足。例如,在应对一些涉众型经济案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快速平息事态、消除影响,而对于如何从根本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修复受损的社会信任,从践行党的宗旨、巩固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进行系统思考和长远谋划不够。二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炉火”温度不够高。党委民主生活会能够按期召开,但有时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思想交锋”的现象。班子成员自我批评多谈业务短板、工作不足,对自身在思想观念、党性修养、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缺乏“刮骨疗毒”的勇气进行深刻剖析。相互批评时,“好人主义”思想仍有市场,顾及情面,批评意见往往“和风细雨”,缺乏“红脸出汗”的辣味和触及灵魂的深度。例如,对于个别班子成员存在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工作作风略显急躁等问题,其他同志多以“希望进一步加强”、“建议注意改进”等方式提出,未能直指问题本3质、帮助分析危害。这导致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未能充分彰显。三是“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意识在执法服务全流程中贯穿不够彻底。虽然始终强调执法为民、服务为民,但在具体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中,有时存在“管理者”心态多于“服务者”定位的问题。在窗口服务、交通管理、治安检查等直接面对群众的一线环节,虽然推行了便民措施,但“冷硬横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顽瘴痼疾尚未彻底根除。在制定某些管理政策或执法指引时,有时更多从便于管理、降低风险的角度出发,对政策的群众接受度、社会效果预估不足。例如,在优化户籍迁移政策过程中,前期调研未能充分吸纳外来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多样化需求,导致政策出台后部分群众反映手续依然繁琐、门槛偏高,这反映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尚未在政策制定的源头环节牢牢扎根。(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一是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掌握社情民意的渠道和方式有待创新拓展。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有时流于形式,下基层调研存在“走马观花”现象,看示范单位、听汇报材料多,随机走访社区群众、与普通民警辅警“拉家常”少。运用信息化手段广泛收集民意、精准把握社会心态的能力不足。例如,在评估社会治安状况和群众安全感时,过于依赖传统的统计数据和抽样调查,对于网络舆情中反映的突出治安问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缺乏常态化、系统化的收集、分析和回应机制,导致工作有时滞后于群众需求的变化。4二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质量和班子整体合力有待提升。党委议事决策程序规范,但在涉及跨警种、跨部门的重大警务部署或复杂事项决策时,有时会前酝酿沟通不充分,会上不同意见的交锋和碰撞不够深入,存在“一把手”或分管领导主导意见的现象。决策形成后,个别班子成员在思想统一和行动自觉上存在差距,有时在落实中会根据分管领域的利益或理解进行“选择性执行”或“变通处理”,影响了党委决策的整体执行效果和权威性。班子成员之间主动协调、补位配合的意识也有待加强。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存在短板。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公安领域落实的极端重要性认识深刻,但在具体实践中,有时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效率、轻规范”的惯性思维。在执法监督管理、涉案财物管理、规范自由裁量权等关键环节,制度“笼子”扎得不够紧密,存在权力寻租和执法腐败的风险隐患。对于执法活动中暴露出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进行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够及时、不够有力,法治公安建设的成色和纯度有待提高。(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一是面对公安工作现代化征程中的“硬骨头”,攻坚克难的锐气和韧劲有所减弱。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动态变化和违法犯罪手段的迭代升级,公安工作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化解涉众型金融风险、应对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面对这些难题,党委班子有时存在求稳怕乱思想,习惯于沿用传统战法,在推动警务机制改革、科技赋能、能力提升5等方面,缺乏“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决心和魄力。例如,在推动智慧警务建设深度应用中,对于数据共享壁垒、技术标准不一、警力适配困难等深层次矛盾,破解的决心和系统性方案不足,导致建设成效与实战需求存在差距。二是工作落实的闭环管理和精细化水平有待加强。对于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和本级党委确定的年度任务,有时存在“重部署、轻检查,重开头、轻问效”的现象。建立了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但在跟踪督办、过程评估、结果运用等环节,缺乏一抓到底的狠劲和科学有效的机制。例如,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工作中,虽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和考评标准,但在对基层所队执行情况的常态化、随机性监督检查和针对性指导帮扶上,力度不够均衡、方法不够精准,导致部分规范化要求未能完全落地生根,工作落实存在“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的问题。三是适应新时代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意识和能力不足。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大背景下,党委班子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对一些前沿性的改革举措,如“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警务机制改革、公安“放管服”改革深化等,学习研究不够深入,主动结合本市实际谋划落地路径、争取试点先行的积极性不高。在工作中,有时过于强调公安工作的特殊性,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市场力量的协同联动不够紧密,未能充分运用系统观念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应用不够主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升核心战斗力的步伐相对缓慢。(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压力向基层科所队传导存在“衰减效应”。局党委层面能够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6工作,但压力传导机制不够完善,存在“上紧下松”现象。对局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求严、抓得紧,但对基层一线单位,特别是偏远地区派出所、业务大队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有时依赖于分管领导和督察部门的常规检查,党委班子沉下去近距离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传导压力不够。对基层单位“一把手”履行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的情况,缺乏经常性、精准化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指导。二是整治公安队伍顽瘴痼疾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经过队伍教育整顿,一批突出问题得到整治,但对“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认识仍需深化。在公务接待、警车使用、会议活动等方面能够严格执行规定,但对可能出现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活动,或通过特定关系人变相收受礼品礼金等更为隐蔽的问题,缺乏有效的预警和发现机制。对民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虽然建立了制度,但实际执行中办法不多、效果不佳,存在监督盲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成果需要持续巩固,防止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对民警队伍的严管厚爱结合不够到位,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存在“宽松软”。在队伍管理上,有时存在“重业务、轻队伍,重使用、轻培养,重奖励、轻约束”的倾向。对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培育、纪律作风养成抓得不够紧、不够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教育、谈话提醒不够经常、不够严肃,对于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未能真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关爱民警身心健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系统性、精准性有待提高,未能完全激发队伍的内生动力和职业荣誉感。7二、原因剖析针对以上查摆出的问题,市公安局党委班子从思想深处进行了深刻反思,根源主要在于:一是理论武装的深度和转化能力有差距。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不够系统深入,满足于“学过”“读过”,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的功夫不够,未能完全将其内化为坚定的政治信仰、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强大的实践武器,导致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复杂公安实践、破解改革发展难题时,政治站位、战略思维和专业能力存在不足。二是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和革命性有所松懈。在长期高强度、高风险的公安工作环境中,班子成员有时不自觉地用业务工作的繁重和成绩代替了党性锻炼,在持续自我革命、加强主观世界改造方面的主动性下降。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中“淬火”不够,理想信念的根基在面对诱惑考验和艰难险阻时,未能始终保持坚如磐石,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有所弱化。三是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固、践行不够彻底。虽然身处执法服务一线,但有时与人民群众的直接联系不够紧密,对群众的所思所盼、安危冷暖体察不够深入。“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根本问题